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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教育局非法侵占和转让教师编制

2018-8-9 15:20:31发布127次查看
本人(上诉人)因沅江市教育局非法侵占和转让教师编制而失去了教师身份,通过长期信访于2016年10月份才得到了沅江市教育局一张“无从考证”的《回复》,在通过信访途径无望得到任何结果的情况下,于2017年2月22日向沅江市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在本人的要求下,沅江市人民法院开出了起诉状及其附件的收据凭证。3月1日,本人到沅江市人民法院拿到了不予立案的《行政裁定书》,理由是本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是要求落实身份、待遇,所诉事项属于请求解决历史遗留的政策性待遇问题,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主管的争议范围。3月2日,本人以沅江市教育局非法剥夺和转让一审原告的身份权,人民法院只需判断这个事实是否属实为由,按裁定书的要求向沅江市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和副本上诉于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可是沅江市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之后没有向本人(上诉人)开出收据凭证,只是口头说明已经受理。3月3日上诉人又到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询问了有关情况,得到的答复也是一样。本人心里还是不踏实,如果7天之内收不到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否立案的通知,那么上诉人该怎么办呢?
颜忠军律师:交上诉状给法官,法官不签收,当事人怎么办? 当事人将上诉状交给一审承办法官后,一审法院再将案卷材料移送二审法院。
二审法院在收到一审法院移送的案卷材料后的五日内立案。从二审法院立案到作出终审裁决又有一个审理期限。
综上所述:当事人从交上诉状到取得二审法院的裁决结果,这是需要一个过程的,若7天之内未收到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否立案的通知,这是很正常的事情,没那么快。
现实中确有这种情况即法官给当事人送文书,当事人必须签收;但当事人给法官送文书,法官不签收。出现这种情况,怎么证明文书已在法定期限内交给法官了呢?有两个方法供参考:
其一:两个人去交,一个人与法官交接文书,另一个人用手机进行录音录相(注:庭审时不能擅自录音录相,但庭外录音录相并不违法);
其二:用特快专递邮寄,把邮寄存根保留好,为了保险其见,过两天再给法官打个电话,核实一下是否已收到。
颜忠军,湖南环海律师事务所(省司法厅直属所)律师。执业证号:18002002111726
擅长领域:婚姻纠纷、劳动争议、经济纠纷、法律顾问、行政诉讼、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017183654(微信同号,欢迎添加)电子邮箱:yan784170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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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是强国之本,严查严办
教育是强国之根基,应依法处理
委拖律师,依法维权
依法处理,委拖律师
现在的教育局太乱了,必须严查
2017-03-07 1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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