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2017年上半年通过人才引进来到宁远县参加工作的,当时领导在微信群里说考核期的生活补贴等考核合格之后一次性补发,没想到,后面却变卦了,生活补贴直接往后延期三个月发放,工作了快一年了,生活补贴只发了三个月,更不用说购房补贴了,领导本来说是要召集大家一起开一次会,但是后面一直拖着大家,开会这件事也不了了之了,试想一下,我们大部分研究生毕业,参加工作却拿着两千多一点的工资,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们也可以毁约走人呢???望领导早日给我们答复!!!
兄弟,看了你的帖子,我有几点建议给你,你看看对不对你胃口: 1、你是谁?咨询谁?你这样一个没头没尾的发帖,你不写你的工作单位,不写向谁咨询,结尾就说个领导给我们答复,几乎是很难得到官方的快速回复。我建议你下次发帖这样写:我是xx单位xx岗位的工作人员,向人社局咨询关于人才引进的生活补贴问题。 2、研究生和你的工资待遇问题,我想在你们和政府签订合约的时候,肯定是写明了。我觉得吧,既然选择了入这行,那么就不要再抱有发财的想法。政府是讲信用的,该给你的,一分也不会少。若是你觉得你研究生的才能在岗位得不到体现,你可以另谋高就咯。 3、我觉得毁约走人是一个不成熟的做法,也不符合你这么高学历的身份。即使要走,也要按合法手续办理好相关离职文件吧。
兄弟,看了你的帖子,我有几点建议给你,你看看对不对你胃口: 1、你是谁?咨询谁?你这样一个没头没尾的发帖,你不写你的工作单位,不写向谁咨询,结尾就说个领导给我们答复,几乎是很难得到官方的快速回复。我建议你下次发帖这样写:我是xx单位xx岗位的工作人员,向人社局咨询关于人才引进的生活补贴问题。 2、研究生和你的工资待遇问题,我想在你们和政府签订合约的时候,肯定是写明了。我觉得吧,既然选择了入这行,那么就不要再抱有发财的想法。政府是讲信用的,该给你的,一分也不会少。若是你觉得你研究生的才能在岗位得不到体现,你可以另谋高就咯。 3、我觉得毁约走人是一个不成熟的做法,也不符合你这么高学历的身份。即使要走,也要按合法手续办理好相关离职文件吧。
网友“就像个小孩儿”,关于您反映的“人才引进的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问题”,现答复如下:
1、关于生活补贴发放的问题。根据《宁远县2017年上半年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中关于聘用的规定:“拟引进人员到用人单位试用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签订聘用合同后,用人单位在15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入编、聘用、调动等手续。”2017年上半年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于2017年9月份开始进入用人单位上班试用,2017年11月份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2017年12月份正式确定为宁远县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享受生活补贴优惠政策,生活补贴发放期限为五年,发放至2022年11月份。因此,网络舆情反映的“生活补贴直接往后延期三个月发放”有误。
关于发放生活补贴方式的问题。《永州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出:“鼓励用人单位出台人才使用、管理的具体办法,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在人才使用、管理、服务、激励等方面的自主权”。结合工作实际,从引进人才的现实表现来看,个别同志工作不扎实,群众有反映,大部分用人单位也建议要加强对人才的管理和考核,可采取每季度、半年或一年考核一次,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的方式。我们结合上级要求和用人单位意见,采取了每个季度考核发放一次生活补贴的方式。县财政局按要求统一拨付发放,其中在县财政局工资统发中心开有个人帐号的引进人员,已及时打卡发放到位,个别自收自支单位引进人员在工资统发中心没有个人帐号,其生活补贴改由县财政先拨付到组织部帐户,再由组织部发放,也已打卡到位。
为了更好地调动引进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发放方式改由每个月打卡发放。2018年4月18日,工作人员在2017年上半年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交流微信群中明确,生活补贴“以后逐月打卡发放”。5月3日又做了进一步说明:“5月份发放3月、4月、5月份三个月补贴”“以后生活补贴每月发放”,同时将领导审批意见和发放表送至县财政局,由县财政按时拨付到位。
2、关于购房补贴的问题。《宁远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按照‘分层次、保无房’的原则,为引进人才提供多渠道的住房保障。对引进的县内无住房,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职称的急需紧缺人才,带技术、带资金、带项目来宁远创新创业团队的核心成员,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的副高级职称的省、市领军人才,县委、县政府设立专门的“专家楼”,供其工作期间免费使用,或由县财政给予每年6000元的住房补贴;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在宁远县购买首套商品房,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或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副高级职称的,由县财政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分三次兑现,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第一年兑现10万元,第三年兑现5万元,第五年兑现5万元;其他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补贴10万元,分三次兑现,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第一年兑现4万元,第三年兑现3万元,第五年兑现3万元。所有购房补贴仅限用于在宁远购房,一律凭购房合同、房产证等购房依据逐年兑现,所购住房在服务期内享有使用权,服务期满享有所有权,自购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转让”。因此,已在宁远购房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今年即可凭购房合同、房产证(暂未取得房产证的可以凭宁远税务发票)等,申请领取第一年的住房补贴。同时,为了让这笔资金更好地服务人才,我们还顺应多数引进人才希望出台购房补贴细则的要求,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先后在人才工作座谈会、“宁远引进交流群”中征求大家的意见,深入到各用人单位面对面逐个了解人才需求,并在充分听取大家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实施细则,为保障人才住房提供优质服务。
3、关于召集大家一起开一次会的问题。近年来,宁远先后召开了7次人才工作调研会,其中有2017年上半年引进人才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就有3次。会议既总结前段经验,又着力解决困难和问题,大家还围绕如何充分发挥人才作用、加强人才后续服务等内容畅所欲言,相互交流,提出了健全和完善人才培养、评价、考核、表彰、退出机制等配套制度的建议。因此,舆情反映的“领导本来说是要召集大家一起开一次会,但是后面一直拖着大家,开会这件事也不了了之了”一事不属实。
为了更好地服务人才,我们积极出台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制度,分层次分类别建立健全各类专家人才库,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工作站,打造“宁远专家楼”,成立宁远县科技专家服务团,建好“人才之家”--宁远人才交流协会,推行人才服务卡,并在县委组织部已设立人才工作室的基础上,增设人才服务中心,配齐配强人才工作力量。同时,积极举办“人才福地.逐梦宁远”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等系列活动,强化服务措施,营造全县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氛围。
4、关于引进人才工资待遇偏低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人才工作,不断加大投入激励人才。2017年县财政将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由100万元增加到1000万元,今年年初预算又安排了1000万元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同时采取发放补贴、个税返还、科研经费、表彰奖励等多种形式留住人才,如对带项目、带技术、带成果来我县落户的创新创业团队提供100-600万元资金资助,对引进人才每月增加3000-5000元生活补贴,在县内购首套房最高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创新创业和承接课题最高2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等。通过一系列优惠政策,着力保障引进人才的工作和生活待遇,真正做到让人才引得进、留得住、干得好。
一年来,宁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创新和实践,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宁远的人才发展实现总量、质量、能量“三量齐升”,但也存在一些不够完善、不够到位的地方,如与大家沟通交流不够,人才政策和工作宣传不够,配套制度完善不够,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完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后续管理服务,提高人才个性化、精细化服务水平。同时,也希望广大人士继续关心支持宁远人才工作,多提建设性宝贵意见,共同推进宁远人才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宁远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04-29 15:2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