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楼区王家河治理工程指挥部涉嫌官商勾结
乱作为,侵吞国家财产,侵占群众利益
我们是岳阳楼区王家河小区10栋、11栋、12栋(以下简称10-12栋)的业主。王家河的治理是一项民心工程,但是参与工程建设的岳阳楼区王家河治理工程指挥部、征拆办和王家河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损害群众利益,伙同康泽置业有限公司(王家河小区开发商)官商勾结,营私舞弊,将属于业主公共绿化休闲用地非法买卖征 收。业主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指出了其错误行为,但相关人员知错不改,一意孤行,给国家财产造成巨大损失,让群众利益受到无端的损害。群众利益无小事啊!我国正步入法治化轨道,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是老百姓之所盼!当前正广泛深入开展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我们真心希望借此东风能正风肃纪,认真查纠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还百姓群众一个公道。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 营私舞弊,签订非法《征收补偿协议书》
岳阳市康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康泽公司)开发王家河小区10—12栋商品房时,房屋及附属的公共休闲绿化用地的开发费用已包含在购房款中,房屋及公共绿化用地交付使用后,其公共用地产权已自动转移到10—12栋全体业主,康泽公司不再拥有所有权和任何处置权利。根据《物权法》第72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同时第73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属于业主共有”。 《物权法》第76条规定:“有关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王家河街道办事处在明知的情况下而非法与康泽公司进行该块土地交易。土地出让乃涉及全体业主共有权利的重大事项,按照法律规定理应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请问为什么王家河办事处明知不合法却偏要与康泽公司非法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书》?其中又有何见不得人的交易?
第二、 涉嫌私分、贪污挪用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款134万元,“拔光“了群众的“毛”
王家河街道办事处2014年就10-12栋东侧和南侧该块土地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书》中显示, 4995平方米的土地补偿款为1024000元,青苗补偿款为318784元,合计134万余元。10—12栋业主没见到1分钱,又请问这些属于业主的钱到哪去了?青苗补偿款31万多元,青苗从何而来?本无青苗何来补偿!岳阳楼区领导孟森秋在《征收补偿协议书》上签署“同意,请水建投支持。”的意见;请问孟森秋,你大笔一挥,134万多巨款“支持”了康泽公司,你怎么就没想到要支持一下你楼区的“臣民”呢?怎么就没想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呢?
第三、 我们强烈要求
1、 进一步明确土地所有权,依法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10—12栋虽同处王家河小区院内,但在当初土地转让、商品房开发、业主来源、基础设施维护等方面均有相对独立性。根据岳阳市规划局核准批复的10—12栋商品房开发规划图明确标示,土地红线从10栋东侧起向南延伸至12栋南侧王家河岸边。且10—12栋从2003年投用至今13年,房屋外围建有围墙(后因王家河风光带建设而临时拆除),东侧、南侧的地块上一直建有篮球场、门球场,为10—12栋全体业主公共休闲及绿化用地。我们希望10—12栋东南侧围墙和锦绣河山小区及香缇半岛小区一样,围墙沿风光带边缘而建,保留小区原有的篮球场、绿化用地和院内的基本空间;废除原岳阳市康泽置业有限公司与王家河社区非法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书》,重新与10、11、12栋业主签订合法有效的合同和公平合理的征收补偿协议。
2、 尽快恢复小区围墙,保证小区安全。王家河小区投用之初,10栋东侧已有围墙,且三栋房屋沿河而建,与外界相对隔离,小区安全有所保障。后来市政府修建王家河风光带,因施工需要将原有围墙内移,将东侧及南侧沿王家河修建公共游路,导致王家河小区东侧长时间处于开放状态,小区内经常发生入室被盗,安全失去保障。我们强烈要求有关部门信守承诺,尽快恢复10—12栋东、南侧原有的围墙,并完善绿化,休闲等设施。
3、严肃查处乱作为或渎职的相关人员,追回流失的国家财产,弥补给群众造成的损失。岳阳楼区征拆办和王家河街道办事处理应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和行政规则,在明知上述土地权利人为小区业主而非康泽公司、康泽公司完全不具备交易主体资格的情况下,却与康泽公司进行土地转让交易,根据我们掌握的信息和线索,在上述土地转让的款项交易中,存在不规范的暗箱操作甚至涉嫌腐败行为。恳请纪检部门严肃查处!对此,我们全体业主一致认为,惩治腐败是除顽疾、谋长远、得民心的战略部署,也是岳阳市委市政府的一贯主张。我们不容许任何人以任何理由,藐视法律,践踏民生!
目前,侵占群众利益的行为正在进行,我们恳请相关部门及领导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关注此事,安排相关职能部门尽快到实地了解情况,核实问题并倾听我们的呼声。
附件:征收补偿协议书
王家河小区10、11、12栋业主代表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五日
很明显的侵权,政府知法犯法,难道不知道小区公共用地属该小区业主共有,业主购房时的公摊面积是出了钱的,顶,支持业主维权,把那些知法犯法的人拉下马,太无耻了
到处都一样,领导要吃,要喝,要玩,要贪,钱从何而来,这叫呼叫转移,合伙分成,你们注意,拆迁办的领导,抽的什么烟,
岳阳楼区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有所回应。
顶。严肃查处乱作为或渎职的相关人员,把那些知法犯法的人抓起来。
顶!
知法犯法,政府到底是什么?
维权!
建议收集证据联合代表到市纪委去
2016-06-25 02:3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