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锦阳丰瑞有近200多个商铺用电,商家只提供电源,用户都是自己把电牵到商铺,锦阳丰瑞物业坐等收费获利,电价1元一度,每月十日前交到财务。这样实行四年多了,这是正常。
问题是现在出现了霸王条约,用电户要预存电费2000元,个别的要预存五千一万多。否则停电。200个商铺,平均每个用户交3000元,他一次性要收60多万,他无意中就聚拢了60多万的流动资金。
这合理吗?电是商品,先交钱后用电,不错,但这应该只有国家用电户而言,但你锦阳丰瑞不应该这样,
一,你是提供商铺必须提供水电。二,你收费一元一度,你从中获取利润,你要获取利润赚钱,就必须先投资,怎不能你又要赚钱又不投资,这怎么行了,你又要赚我的钱又要我先投资。合理吗?
锦阳丰瑞的这种做法合理吗?政府有关部门能否出来管一管!
用卡充值买电,合理,随用户自愿爱买多少就多少。不能强制用电户。
网友“遵纪守法”:
您所反映的“投诉汉寿县锦阳丰瑞物业的霸权条约”的投诉件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收到投诉件后,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分管领导与相关股室迅速调查,尽快回复。经实地调查,锦阳丰瑞物业公司此次通知预交电费的商铺共有44家,不是投诉内容中所说的“200多家商铺”。这44家商铺每月平均用电金额合计为194690元,而锦阳丰瑞物业此次计划预收电费的总额为195900元,基本与平均每月用电金额持平。
锦阳丰瑞小区商户的电费一直由物业公司代收代缴,收商户1元/度,上交电力局为0.9元/度,另外0.1元为线损,基本没有盈利,属于合理的收费范围。
特此回复
汉寿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8年6月22日
2018-06-19 12:5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