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领导: 江永县上江圩镇兴福村土地(83年由江永县人民政府颁发山林所有权证江字第053号)被本镇呼家村东塘自然村陈国晋家族非法侵占土地葬坟一案,我村村民于2016年清明期间发现被陈国晋家族非法侵占土地葬坟一事,找其家属协商未果,我村民立即向上江圩镇政府司法所报案,要求司法所依法妥善解决,我村于2016年5月份将申请报告及有关证据一并交上江圩镇司法所黄所长收妥,当场还作了问话记录,答应由上江圩镇司法所依法解决;由于某种原因一拖到了11月才由县林业局派人到土地现场勘界,在勘界时县林业局有关人员胡乱下达勘界说明书,沒有任何说服力,也沒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勘界说明书,(2016年11月25日),这么一拖又因选举村支两委领导班子未成立等等诸多的原因,一拖再拖现一年半有余还要拖到何时?请问这是不是政府不作为的陋习?时间拖久了群众议论较大,万一出现群众性事件由谁来埋单?为了防止极端事件的发生,等 等,望上级主管部门督促上江圩镇政府尽快依法解决为盼。
谢 谢
望及时回复
网友平民百姓:
你好,
关于你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发表“上江圩镇司法所办事效率差”的网贴已收悉,你所反映的内容不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在2016年5月兴福村村民到我司法所反映呼家村东塘自然村陈国晋家族非法侵占兴福村土地葬坟一案,我司法所立案后立即进行调查,通过调查核实发现该纠纷涉及到村集体之间山林权属纠纷,由于该纠纷案情复杂,我司法所向镇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后就将该案件移交给镇政府调解处理,镇政府分管领导联系到县林业局技术人员到达争议现场,根据双方村民提供的山林所有证进行勘界,经过勘界后,林业局技术人员认定陈国晋家族的坟墓是安葬在自己村集体的山场上。后来镇政府领导多次做你村村民的工作,但你村村民一直不认可镇政府的调解意见。
根据《江永县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程序规定》:集体之间的土地权属纠纷由乡级人民政府调解,调解不成由县级人民政府处理。如你村还不认可镇政府调解意见,建议你村选出村民代表,向县调纠办提出申请进行土地确权。
2017年12月25日
我们看到该回复非常震惊和愤怒,其理由如下:
1丶林业局技朮员认定陈国晋家族的坟墓是安葬在自己村集体的山场上,此话实属胡乱蝙造,他们根本沒有山林所有权证,林业局技朮员只听其所言,根本沒有看到他们的山林所有权证,只看了我们的山林所有权证,
2丶上江圩镇政府根本沒有召集双方代表协商调解,更沒有一文调解文书,
3丶上江圩镇司法所实属行政不作为,
4丶我们的山林所有权证上明白注明是管阴不管阳,他们实属侵犯我们村的所有权.是一种违法行为.
根据《江永县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程序规定》,村集体之间的山场纠纷由乡级人民政府调解,调解不成由县级人民政府处理,不是由司法所调解。司法所已经将你们的案件移交到镇政府,由镇政府调解处理。
请问司法所将我村的案件移交到镇政府某领导,以便我们好找其解决,
2017-12-20 23:1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