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人民广场散步时发现人民南路阳光大厦渠化岛上冒出来几个遮雨棚,还设有广告位。突然联想到去年一个广告行业的亲戚也有类似创意,到城管大队报批时,城管大队以影响市容为由,拒绝审批。现在冒出来的这些遮雨棚难道不影响市容?个中情形不由得让人浮想联篇,目前设置的这些遮雨棚是不是有合法的审批手续?是不是假借公益宣传的名利谋取个人私利的情形,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严查,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公之于众。
你要是去举报如果相关部门不处罚那肯定就是默许了的
强列要求政府部门严肃查处
在这里我说句公道话,建遮雨棚对我们市民而言是件好事,遇到下雨天热,总有些等不急的闯红灯,结果往往出些交通事故!城市是发展中慢慢改变的,城市人口越来越多,这是政府做了件大好事体会民意,为民着想!赞一个,好政府
据了解,该遮雨棚是县内某领导的亲戚搞的,我们只想知道为什么领导的亲戚能搞,而普通老百姓就不能搞,政府和职能部门是不是应该给老百姓一个说话。
是不是真的只许官家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关于红网百姓呼声《华容县人民南路渠化岛遮雨棚设置是否有合法手续》网帖的回复
网友“容城卫士000007”:
您在红网百姓呼声发表的《华容县人民南路渠化岛遮雨棚设置是否有合法手续》网帖已收悉,我大队已介入调查处理,现就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11月27日上午,我大队广告办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人民南路阳光大厦前的渠化岛内设置了遮雨棚,并附带广告位。接到举报后,我大队广告办迅速派人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查,该遮雨棚为市民蔡某等人所设,无任何审批手续。广告办执法人员当即将此情况向大队主要负责人作了汇报,大队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就此情况分别向县住建局、县创建办及分管县长等领导进行了专门汇报。分管县长明确指示,坚决予以拆除。近日,我大队广告办已向业主蔡某分别下达口头和书面通知,要求蔡某限期自行拆除,逾期我大队将依法实行强制拆除,并予处罚。
华容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2016年12月8日
这事对大家都有益,个人觉得也并不影响观瞻,还蛮漂亮的,正为设置这样的遮雨棚点赞呢!哪知要强制拆除了,不要这样机械和官僚吧?!
2016-12-07 13:04: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