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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北山镇政府特大包庇腐败案,石柏村村霸一手遮天

2018-8-9 4:28:01发布41次查看
关于北山镇党委领导对石柏居委会主任李建洪腐败一案不查不处纵容包庇情况的报告
省、市、县纪委
隆回县北山镇石柏居委会主任李建洪的腐败问题(见2016年7月4日的报告),从2012年起已举报在案,至今已过去五年多了,没有得到查处。惩治腐败,当地党委有主体责任,而北山镇党委不查不处,甚至纵容包庇。
一、清账时,设置障碍,捂盖子,走过场,应付上级,欺骗群众。
2012年4月,在镇领导组织下,村民民主选举七人组成清账小组,由共产党员镇人大代表李松柏担任组长。在清账过程中,镇领导不管不问,凡接触实质问题时避而远之,不提供资料,甚至设置障碍。如:询问退耕还林面积和补助款时,却说:电脑坏了,查不出。”更为可笑的是,询问2008年雪灾救济款时,一位副镇长说:“这是秘密,不能公开。”有这样的秘密吗?清账就是要查清经济的来源去向。镇领导为什么不提供资料?其意就是做样子,走过场,以此应付上级,欺骗群众。清账人员在没有账目资料的情况下艰难地从零碎资料里查出李建洪部分腐败事实,当时镇里呈送了报告,要求查处,却一直压案不查不处。
二、违反组织纪律,讲举报情况,举报人泄露给当事人,造成打击报复。
2005年以前,李建洪腐败案在镇里不查情况下,我们先后四次上访县、市纪委。县纪委信访室将报告批准镇里查处,镇领导将举报情况及举报人泄露给本人,并提醒说:“你要注意,有人举报。”以致造成打击报复。李建洪的老婆陈银娥对清账人员的谩骂、诽谤不堪入耳。国家教师李承红了解过一些清账细节,也举报过他的经济问题,怀恨在心,寻机报复。于2013年12月12日,李建洪带着其妻及大哥李建湘、弟李建波密谋毒打李承红。时任村支书龚世平将李承红约到李姓祠堂,李建洪将祠堂大门关上(本村多数是李姓,李建洪头上带着族长幌子,历代有族规,凡违犯族规者,将族民关进祠堂处罚,此举也有其意),大骂:“李承红,我日你的娘,我是石柏的土皇帝,你变我的卵。”并准备动手毒打,此时龚书记立即将李承红推之祠堂外,要他回家,而李建洪一边追打,一边骂娘。李承红只好电告镇党委副书记丁潦原,在丁的干预下,才免遭一凶。事后,李承红向镇县领导呈送了要求处理的报告,县委副书记陈历贤在报告上做了“请北山镇刘华中书记过问妥善处理。”的批示,可镇领导却说是因为清账而发生的事,就不了了之。
三、久拖五年不查不处,以“拖”愚弄、压制群众。
从2012年举报到现在已经五年多了。于2015年前,其间,我们陆续上告,除多次到镇里要求查处外,并四次分别上访县、市纪委未果。2016年县里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整治活动,于7月4日再次报告呈送县纪委。县信访室批准镇党委查处,并上报处理结果,至今又一年了,仍无结果。在这一年里,我们到镇里要求查处不下二十五次之多,先后数次找过镇副书记丁潦原、纪检书记马丽辉、镇长王世杰、现任党委书记刘朝晖。同时县纪委信访室领导电话、书面催办达十次之多,今年的5月29日县纪委信访室书面下达期限6月3日前上报查处结果,均无效。
四、不顾事实真相,借款纵容包庇。
现就李建洪以下几个主要的经济问题报告如下:
1、退耕还林补助款的问题:
当谈到这个问题时,镇里的多数领导异口同声说:“电脑坏了,查不到了。”是真的查不到,还是有意包庇呢?在主持正义,坚持反腐的干部和人民的支持下,从电脑中已经查到了是柏居委会历年来国家补助款的数据,不知这些镇领导们对此做何解释。
(1)我们村退耕还林补助款2002年至2011年,累计金额238502.5元,另外2002年面积72亩,每亩补谷300斤;2003年面积125.5亩,每母补谷300斤,两年共计补稻谷67350斤。
这些补助款多数群众没有得到,特别是稻谷补助,群众更是一无所知。群众应得到的没有得到,完全有正当理由维权,要求公布账目,交代这笔钱和稻谷的去向。
(2)经查实,李建洪等人将群众的生态补助款分别给其亲戚及部分党员组长,笼络拉派,其用意为贿选铺路。2005年9月1日将群众的生态林补助款2990元给其姨夫李青华,2010年1月28日将群众的生态林补助款3795元分别给李杰华460元,李石杨690元,张海芳1495元,李君唐1500元。 2010年12月31日以同样的形式将群众的生态林补助款3795元分别给李金水460元,李石杨690元,张海芳1495元,李君唐1150元。2011年、2012年共计生态林补助款14229元,给老书记曹乐春。
2、s317省道桃塘公路段扩建占用群众田土补偿款的问题
每提到桃塘公路扩建占用群众田土补偿款时镇领导都说:“县扩建指挥部早已拆了,数据查不到了。”是真的查不到还是推责包庇呢?据已查到的事实:第一批补偿款294451元,第二批49041元(有两次:一次15729元,一次33312元),第三批遗漏款12961元。三批共计356453元。
(1)第一批补偿款付给村民278722元,尚有15729元李建洪据为己有。
(2)第二批的33312元应发给一至七组,全部未发。第二批的15729元中的5194元本是沿公路两旁占用群众的土、田、山和坪及集体空地,而此款被李建洪划入自己名下,据为己有。
(3)虚报冒领。实占三组村民李湘华耕地0.13母,李建洪将其虚报1.3125亩,贪污补偿款27336元。虽然镇领导承认了这个虚假的事实,但多次庇护说:“李建洪的钱退了,只有5000元未退,不要再追究了。”其意退了就不是问题,恰恰否定了这个严重的违纪事实。李建洪的退款时间是在举报后,不算主动交代,应以贪污论处。既然是违纪问题,镇里为什么不查处,借口李建洪的钱退了,就不查处了,那“严肃党纪”从何谈起?
3、自来水工程中的经济、失职、渎职问题。
村中井水污染严重,不可饮用,群众的强烈要求和政府的关心支持,政府扶贫,群众集资重开水源解决饮水问题。
(1)李建洪从中贪污扶贫款和群众集资款。据村支书龚世平证明:政府分两次拨款48万元,村民人平均集资100元共筹资10.659万元。而这项工程的合同预算造价只有45.35万元。按照合同,国家拨给的还有2.65万元和群众筹资的10.659万元总计13.309万元哪里去了呢?
(2)在这项工程中李建洪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
2010年5月动工至2011年5月通水,2014年冬陆陆续续就不通水,2015年初步通水,正常供水不到三年全部报废。群众怨声载道,就无人过问。这件事就发生在镇里的眼皮下,而镇领导充耳不闻,视而不见,造成如此大的损失,该不该追究失职、渎职责任。
4、三至九组的村到硬化。经费由群众集资,政府财政补贴。八组村民罗良成与村委签订了自负盈亏的承包合同。硬化造价与群众集资和政府补贴经费相当。而李建洪以硬化造价亏损为由向政府申请了两万元的补偿款进入了私人腰包,并从中拿出四千元给三组村民李德旺孙子抵交了社会抚养费。
5、 2007年至2011年村办公经费:镇拨款及村退耕还林提留35840元,开支25640.7元,剩余10199.3元据为己有。
前款报告中所涉及到低保等问题不一一详述。
五、无视选举纪律,将“重病”在身的李建洪推荐为村主任候选人。
在这次村干部选举前,李建洪惯用过去手段,请人吃饭,许愿给好处,拉笼收买村民。如:请五组村民李德仁之子李长毛等吃饭喝酒,要求给李拉票。其妻陈银娥在群众中放言说:“老三(李建洪别号)没当上书记,村主任也不想当了,王镇长先后两次上门硬要老三当村主任。”此话不知真假,其用意就是欺蒙,诱迫群众为期拉票。本次选举,上门一再强调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要严格把关,把那些正直,有能力为群众办实事的人选出来。而李建洪有如此多的违纪问题在没有查清的情况下,急于启用,不知党性原则何在,为什么所有镇领导都包庇事实,原因何在,不用细想可想而知。在这里恐怕也有这样的一个借口,李建洪没有正式立案。李建洪属于镇里管的村干部,有问题不立案是镇党委的职责,何况县纪委曾督促镇里对他立案、查处。李建洪在职期间所办的第一件自来水民生工程就办成豆腐渣工程,造成重大损失,像这样的人能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吗?
综上所述,这里的党委是如何执行中央提出的“打老虎,拍苍蝇”的指示?又如何从严治党,严肃执记?同时不妨要说明一点,某些镇领导借口是“派性”,有派不足为奇,那些腐败者,为巩固自己的权利,必然会拉笼结帮一派,“派”有“正义派”和“非正义派”,不管这派,那派,对事不对人,以事实为依据,分清是非,我们尊重事实,服从公道。通过调查核实,若有问题就该处理。如果是举报人诬告,按法规处之。该有个结果了吧。
另:2017年年底北山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弄虚作假走过程应付县市纪委。
报告人:李松林,李远清,李文生,李普孝,李华
2017年6月10日
举报人:李华
身份证号:43052419551111xxxx
电话号码:1376249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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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3月13日,获悉我镇石柏居委会村民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发帖“隆回北山镇政府特大包庇腐败案,石柏村村霸一手遮天”的消息后,北山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2012年上半年,北山镇党委政府安排两名班子牵头,抽调专人,居委会推荐的7个清账人员全程参与,对村级财务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对查实的问题做出了处理。2013年,镇又牵头对双季稻补助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并且对其他问题进一步补充调查。2016年7月,因群众实名举报,镇党委政府成立调查组调查。由于涉及多个问题,时间跨度长,证据收集难,难以找到确切的证据证明李建洪的违纪问题。2017年5月石柏居委会进行村委换届,6月李建洪经村民投票选举为村主任,因其涉及信访举报问题调查,北山镇党委政府没有正式任命李建洪固补干部职务。2017年7月在县纪委四室的指导下,北山镇党委增强调查处理力量,发现李建洪非法占用土地补偿资金19336元,在退耕还林补助的管理上,没有正确履行职责,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7月21日经北山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李建洪立案调查,9月案件移送县纪委审理室审理。2017年11月25日,根据相关规定,李建洪有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合并处理,北山镇党委给予李建洪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1、经调查,李建洪与李承红因言语不当发生过口角纠纷,没有涉及到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未发现有李建洪打击报复群众的事实依据。
2、经调查,未发现有一笔2990元的补贴款打入到李建洪姨夫李青华账下的事实依据。2002、2003年退耕还林补助未经镇财政所发放,无法查实。2005年通过镇财政所打卡发放,均打卡到组长账户再由组长发放到个人。帖中所反映的均为打卡到各组长账户,目前2008、2009、2011这三年补贴资金均在这些组长个人账户里,未入村账也未发给村民,北山镇正督促各组长将手里的资金纳入村账并按面积发放给百姓。
3、经调查,第一批补偿款李建洪将19336元占为个人所有,2012年已退还此款。第二批补偿款调查易清云、李清柏等相关群众,都表示领取了补偿资金,但具体发放到户情况因证据缺失已无法逐户查实。第三批征地补偿资金中李建洪以李湘华名义虚报水田面积0.075亩,实际0.0285亩,付给李湘华660元,剩余1075元李建洪用作村里其他开支属实。
4、经调查,石柏居委会自来水工程存在部分质量问题属实,但未发现李建洪存在有经济、失职、渎职等问题。
5、经调查,该工程修建过程中增加部分项目,李建洪本人跑运输,且垫资了部分材料费和运输费用。2012年经村清账小组清理资金缺口近5万元,2014年县交通局解决资金2万元,经村理财小组会审,村支两委同意,李建洪领取了该笔款项2万元,用途作为偿还其本人材料欠款。
6、经调查,举报人所反映的剩余10199.3元办公费已统计在村账内移交。
北山镇人民政府
2018-03-13 01: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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