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名朱春奇,男,71岁,是湘潭县乌石镇景秀村人,系五保户。因我房屋倒塌,身病体弱,无依无靠。村、镇政府把我安置到湘潭县福利院,来院已有三年之久。福利院院长胡兵一直对我进行欺压和虐待,压制老人。他在院内要大吃大喝,令老年人有意见,他就压制,使老年人抬不起头来,连起码人身地位都没有。我提过多次意见,他就公报私仇。
最近,因本院有位欧阳桂老人生病了,到医院治疗,要我去护理,我护理了十多天,可是在这段时间内,本院有位彭友根老人到医院冒领了22只膏药,每只27元,折合人民币594元,当时说是我领取的,其实我没有领。但胡兵处理不合理,我不同意。胡兵连续几次要开除我,领膏药的不开除,相反却要开除我,这样的情况我不服。今我特请求上级领导来福利院详细调查了解。我深表感谢!
申诉人:五保户 李春奇
2017年9月2日
朱春奇老人: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收悉。我局近期将会请求镇、村干部来看望您,针对您反映的情况会进行更加深入的沟通和了解。同时也请您理解和支持福利中心工作。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湘潭县民政局
2017年9月6日
2017-09-02 09:26: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