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湘乡305厂宇隆房地产开发商李军,李期处购买了一套85平的两室一厅的房子,房子位置在湘铝学校附近的ab栋,我与开发商当时签订的购房合同上是b栋二单元405,开发商信誓旦旦的说先缴纳110226元可以先进行装修,等房子一个月内电子合同过户后再付清尾款,并在合同上注明了这点,盖了开发商公司的有效印章,但在我进行装修的第二天,有人打电话并告知房子是他的,他有电子合同,我装修是在为别人装修房子,后来在与开发商李期,李军处才知道我购买的这套405的房子是在没有任何委托协议的情况下被开发商一房多卖了。
去房产局查询此房电子合同确实是他人的名字,房产局工作人员说这属于诈骗,当场打了电话给开发商李军,李军不承认事实,甚至把责任推至我本人,我是一个单亲妈妈,对于第一次买房的我来说,在经济上,精神上都是一种沉重的打击,多次在与开发商李期(李军老弟)沟通得不到结果,总是拖时间搪塞,态度恶劣甚至说我打电话询问是找他吵死,试问开发商一开始不用这种手段欺骗购买我又怎么会买这套房子,找李军解决退还购房款的事也总是拖,到现在为止已经是三个多月了,房子没有房子,退钱也没有,李军甚至说没钱,政府欠他的钱不给他,让我去告他们开发商,他们不怕告,不怕闹,我们告了他们政府也许会重视这件事会把钱还给他,开发商与政府部门的关系我不想理睬,我只想说我没欠开发商的,也没欠政府的,你们之间的债务问题为什么要我一个普通老百姓来承担,何况我还是一个单亲妈妈带着孩子生活本来就不易了。
难道这个社会,这个湘乡政府就没有人能惩治这种诈骗行为了吗?现在的开发商难道都像宇隆的李军,李期一样死猪不怕开水烫没有道德,诚信了吗?我们的政府就真的拿这种开发商没办法吗?还是真如开发商所言黑白两道都有人,奈他不何,还是这两者本就是一丘之貉呢?和谐社会,只为这种人和谐吗?试问我们这种老百姓去何处申冤,何处才是我们的法治社会,顶着这样的压力,茶饭不思寝食难安,开发商骗的是我的血汗钱,我的救命钱啊!李军,李期你们也是为人父母有儿有女的人,你们拿着我的钱就不会心安理得吗?恳请政府部门,相关部门替我讨回公道,讨回我的血汗钱为名做主,也请看到的扩散,不要再相信这两个骗子了。
太黑心了
希望政府出面解决下这问题啦。犯罪分子这么猖獗,无法无天。
李军甚至说没钱,政府欠他的钱不给他,让我去告他们开发商,他们不怕告,不怕闹,我们告了他们政府也许会重视这件事会把钱还给他--------------这话说得自己犯罪还有理了。政府欠他钱我反正是不信咯·真是乱泼脏水。再说政府就算欠他钱·也不关老百姓的事吧·肯定是他自己做了什么违法的事
朱艳同志你好:
你反映“宇隆房产开发商开发的湘铝b栋2单元405房存在一房多卖的欺诈行为”。若情况确凿,建议你携带相关资料向公安部门报案。
湘乡市房产管理局
2017年12月27日
2017-12-19 22:1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