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4日,我与龙泉街道龙泉社区因“土地租赁协议”一事起诉至芦淞区法院进行庭审。龙泉街道领导余粮钢主任维护龙泉社区,在法庭上出具不属实的“情况说明”,并盖有龙泉街道的公章,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之后我去龙泉街道找余粮钢主任,他的回复是该“情况说明”是龙泉社区拿过来的,他看都没看就签字盖章了,该“情况说明”日期为2017年8月9日。
身为国家公务人员,本应该事实求是,为人民服务的。他这种行为,同样也导致龙泉社区白果组组委会在另一“情况说明”签字,白果组组委会成员也说看也没看该“情况说明”就签字盖手印了。该“情况说明"日期为2017年8月13日。请上级领导实事求是,维护老百姓的的合法权利,严查此事!根据余粮钢主任及白果组组委会成员的说法,都是没看“情况说明”就签字及盖章。这足以说明是龙泉社区书记兼主任宋玉容暗箱操作。请问上级领导一个社区书记主任哪来如此大的权利?这样严重损害了政府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
网友猛子96,你于2017年9月25日在红网上发布的“芦淞区龙泉街道领导捏造事实,在法庭上做假证”所反映的有关问题,经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龙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余粮钢维护龙泉社区,出具不属实的“情况说明”问题。余粮钢同志是我街道党工委委员、综治办主任,负责综治、维稳、信访、禁赌等工作。分管综治办、司法所。经核实我街道综治办(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简称:综治办)出具的情况说明,系2016年4月底网友“猛子96”与龙泉社区因此事至我办综治办要求协调解决。综治办主任余粮钢向双方了解相关情况后从中口头调解,因龙泉社区居委会坚持要求解除协议,不承认协议的效力,网友“猛子96”也不同意让步,综治办调解无果。2017年8月9日出具网友“猛子96”与龙泉街道龙泉社区“土地租赁协议”经调解无果的情况说明系如实撰写。
二、盖上龙泉街道办事处公章问题。经核实我办综治办出具的情况说明所盖印章属综治办印章,并非其反映芦淞区龙泉街道办事处公章。
三、网友“猛子96”与龙泉街道龙泉社区“土地租赁协议”纠纷事宜,网友“猛子96”起诉至法院,2017年8月24日法院已进行庭审,相关事宜以法院裁判为准。
综上所述,网友“猛子96”网络问政“芦淞区龙泉街道领导捏造事实,在法庭上做假证”与事实不符,该网络问政举报系涉法涉诉事项。
特此说明!
芦淞区龙泉街道办事处
2017年9月30日
网友猛子96,你于2017年9月25日在红网上发布的“芦淞区龙泉街道领导捏造事实,在法庭上做假证”所反映的有关问题,经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龙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余粮钢维护龙泉社区,出具不属实的“情况说明”问题。余粮钢同志是我街道党工委委员、综治办主任,负责综治、维稳、信访、禁赌等工作。分管综治办、司法所。经核实我街道综治办(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简称:综治办)出具的情况说明,系2016年4月底网友“猛子96”与龙泉社区因此事至我办综治办要求协调解决。综治办主任余粮钢向双方了解相关情况后从中口头调解,因龙泉社区居委会坚持要求解除协议,不承认协议的效力,网友“猛子96”也不同意让步,综治办调解无果。2017年8月9日出具网友“猛子96”与龙泉街道龙泉社区“土地租赁协议”经调解无果的情况说明系如实撰写。
二、盖上龙泉街道办事处公章问题。经核实我办综治办出具的情况说明所盖印章属综治办印章,并非其反映芦淞区龙泉街道办事处公章。
三、网友“猛子96”与龙泉街道龙泉社区“土地租赁协议”纠纷事宜,网友“猛子96”起诉至法院,2017年8月24日法院已进行庭审,相关事宜以法院裁判为准。
综上所述,网友“猛子96”网络问政“芦淞区龙泉街道领导捏造事实,在法庭上做假证”与事实不符,该网络问政举报系涉法涉诉事项。
特此说明!
芦淞区龙泉街道办事处
2017年9月30日
2017-09-25 21:34: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