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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父亲骑摩托车与无牌货车相撞死亡,肇事司机逍遥法外

2018-8-7 11:27:58发布82次查看
我是死者的女儿,事故发生在2016年8月10号早晨,我的父亲骑摩托车出去外地做工,刚到村口就与一辆相向而来的无牌照改装的金刚货车相撞,父亲的头部严重受伤,血流不止,满脸模糊,没等到120救护车到达现场父亲一句话没留就这样离开了我们,父亲才48岁,一个伟大的父亲,一个正直的丈夫,一个孝顺的好儿子,奶奶伤心,爷爷难过,母亲整日流泪。然而肇事司机逍遥法外,每天在大街上悠哉无所事事,流峰镇的交警却没有理由抓人,难道发生命案肇事者不应该坐牢和赔偿吗??父亲离世20多天,交警部门和政府部门一直在推卸责任拖延时间,没有给伤害者(我的家人)赔偿到相应的补偿,然而交警和政府部门都是偏向肇事司机,让我们受害方却无力伸冤,父亲遗体至今没有下葬,我希望通过更多的渠道让这件事故的受害者(我的家人)得到应有的赔偿,让父亲早日入土为安。希望大家帮助我,万分感谢
应该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吧,为什么证据不足抓不了人呢?
网友:
您好!您的投诉桂阳大队已经收到。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2016年08月10日早上,曾凡兵驾驶无号牌普通两轮摩托车从桂阳县流峰镇上龙村驶往流峰圩方向,尹朝国驾驶无号牌大中型拖拉机从桂阳县流峰镇三洞村驶往桂阳县飞仙镇,6时30分,曾凡兵驾驶摩托车行驶至桂阳县流峰镇上龙村t字路口右转弯时与尹朝国驾驶的拖拉机相撞,造成摩托车及路灯受损、曾凡兵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取证并且进行相关的检验鉴定,相关程序都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针对“肇事司机早上被抓到交警队,下午交警队就放人”及“小妹你可以到县人民正府上束,或到县信访局上束,
2016-09-05 13: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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