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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船500kv线通电后电磁辐射危害人畜住房,申请拆迁

2018-8-7 8:56:02发布64次查看
关于韶船500kv线通电后电磁辐射危害人畜住房的申请拆迁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好:
我名王志明,家住湘潭县排头乡,先劲村,学一村民组,住宅位于500kv线p57号塔基旁,塔基线路紧靠住房,相距7米左右,住宅风水受到严重破坏,“现住房四周无法再建房屋与附属设施,原住房升层也受到控制”,本人及家庭成员积极支持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并没有阻工,而现在省电力公司在没有按电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规定,没有按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就进行全线通电运行,请问是否违法?线路通电运行后,受天气变化影响嚓响不停时冒火花,出家门就可测到12伏以上电压,连家人进出都必须从线路下经过,电视不能正常收看,我和妻子在家时感头昏脑胀,现在连孙子都移至湘潭读书,家人都不肯在家多呆半刻,因今后我家从而面临着在电磁辐射干扰的环境中长期生活,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人身安全无法保障,所以今后再也无法居住。
在2016年7月4日,特高压输电项目湘潭县协调指挥部就对我家的房屋拆迁已作回复:“在通电试运行过程中,经环保、电力部门验收认定需要拆迁,可列入第二批拆迁”,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5年第33页第十条明确规定架空电力线路500kv边导线垂直距离20米之内不能存在有任何建构筑物,现在省电力公司为什么说边导线垂直距离5米内的房屋才可以拆迁,它是根据中央电力法哪条规定实施的?
请出示500千伏5米为保护区的电力法。
目前我国的各项政策都提倡以人为本,处处关心人民的生产生活,在此严重的情况下,为了我和家人的生产生活和人身安全,本人及全体家庭成员强烈要求尊敬的各部门领导、环保、电力部门根据我家的实际情况重情处理予以拆迁,本人及全家不胜感激!
呈报人:王志明
2017年9月6日
尊敬的王志明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乡对您所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收到投诉后,立即派专人进行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并与您取得联系当面进行了沟通,将相关情况向上级进行汇报。
2017-09-11 08: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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