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刘天沛律师的法律提示,我们有几个方面说明,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里面讲的很清楚了,辅警不具执法资格 不能做案件调查取证等工作。
根据《人民警察法》及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交通辅警(交通协管员),只能配合、协助警察行使法定的权力,他们本身没有单独的执法权。辅警单独拍照取证、贴“告知书”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应当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法律还规定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必须是法定单位按照法定程序取证、认证和处罚。这是法律对行政执法调查取证的强制性规定。辅警贴单是属于一个行使执法权的过程,即便是后续的比对、处理、处罚的工作是由人民警察全部操作,但是处理违停车辆的凭证依据还是由辅警搜集提供的,这就导致该处罚决定的取证主体和过程都存在违法性。同时法律法规明确界定协警为接受交通警察指导和监督、协助交警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的人员,其工作方式只能是劝阻和疏导,不得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更无调查取证权。
其实汉寿违停车辆在被辅警贴单之后,基本都是要被进行处罚和扣分的,中间仅仅是一个时间差的问题。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不能委托个人进行,包括调查取证行为,严格来说都应该是具有执法权的交警进行。所以刘天沛律师认为,辅警贴单的行为是违法的。所以不能出现交警窝在碉堡里,辅警四处扫荡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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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刘天沛律师,严厉谴责和打击汉寿县交通大队的协警的违法行为!
这下交警队没话可说了吧,人家有理有据,证据确凿,别以为老百姓好忽悠,马上整改吧,周大队长。
只听说过黄军窝在碉堡里,黄谢军四处扫荡的局面。网友真幽默,有水平,搞得交警没法接招了。
请问谁有刘天沛律师的电话号码?请告知邮箱2725080188
我们拭目以待,关注家乡建设。
说说该警察的专业素质,举报汉寿交警邹立什么的(罚单上字迹潦草不认识)徇私枉法,因罚单字迹潦草,无法辨认交警的姓名,特提供罚单图片)
罚单字迹潦草且字迹模糊,根本看不清写的什么,执法不严谨没有操作规范,严重投诉该区域交警工作马虎!
小学生都比他写得好些,怎么当上干警的?
莫追究了,要查就是临时工所为,莫难为旺哥了。
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是怎么当上交警的?
2017-05-17 10:14: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