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卫星,离婚十多年了,我一直跟我儿子生活在一起也没有再嫁,户口一直在湘乡东郊司冲村男方居住地,离婚后也没有即刻进行财产分割。
前夫再婚,后来生有一男孩。现在前夫打算在司冲村老家建房子。提出来分割财产分家里老房子宅基地。
请问:1、我可以享受这份权益吗?2、现在前夫、前夫老婆、前夫儿子、我本人、我的儿子,这些田土老房子宅基地是我们我5个人割分吗?具体怎么割分?
听说村上已经把我的水田分出去了,这个合理吗?因为我一直在外面打工不知道家里的情况,队上还说要把我的户口迁出去,不迁出去就挂起来,我的户口又签到哪里去了?这样合理吗?
因为我是法盲,恳请回复,非常感谢!
颜忠军律师: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农村的宅基地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也就不存在分割问题。其理由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但,宅基地上的房屋若系婚后所建,房屋是可以分割的。由于离婚财产分割的时间点是“离婚时”,因而离婚财产分割就你反映的情况而言,根本不用考虑前夫的再婚老婆及再婚所生儿子的份额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综上所述:责任田及户口你有权不变,有关财产分割问题要基于方便生活、公平合理的精神,互谅互让处理,让他三分又何妨?
颜忠军,湖南环海律师事务所(省司法厅直属所)律师。执业证号:18002002111726
擅长领域:婚姻纠纷、劳动争议、经济纠纷、法律顾问、行政诉讼、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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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颜律师您的回复,现在主要是我的前夫回老家宅基地上建房子(已经找挖机整平了一块地),我和前夫离婚我们是两个户主(儿子跟了我,在我名下),这些土地没分割之前他是不能建的吧!宅基地应该怎么样分割了?前夫现在找我儿子要签协议老房子和山 土地分割的问题。
前夫建房子主要是为了后来生的儿子准备的,虽然大儿子现在跟了我,已经过了18岁,就不能享受父亲的权益吗?
我儿子20岁了一点也不懂法律方面的知识,我也不懂所以咨询您了,谢谢!
亲爱的网友:
您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宅基地私人自留山、自留地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建于宅基地之上的房屋如若系婚后所建,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分割的,关键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建于婚前还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至于你儿子,依法享有你前夫财产的继承权(遗嘱继承除外),你前夫仍应承担你儿子必须的学习抚养费用,如有其它疑问,你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咨询律师或湘乡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东郊乡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9日
2017-02-02 23:2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