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办教师问题的思考与呼唤(2)
羊年春天,是一个春暖花开,播种心愿的季节。由此而可,湖南省的民办教师问题正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步伐进入播种心愿的新常态。由于原民师的处境与现今的遭遇值得人们同情与叹惜,在此,笔者不得不借政府的开放政策还想感慨一点“奇谈怪论”。
首先让笔者回顾一下关于民办教师历史功绩的亲身经历,那是七十年代,,本人所在村学校一十四个教师中(大队办初中),只有一个公办,其余都是民办,(笔者是该校校长,该学校也被评为县里唯一一个小学的先进学校),当时民师们吃住在学校,每个月只有六元钱津贴。现在回忆起来,当年同事们的无私奉献,同事们的尽责尽职,令人难忘。笔者曾阅读过一位农村孩子写给当年小学老师的一篇文章:老师们就象我的知识型奶妈,我是吮吸着他们的知识乳汁长大的,我的血液里现在还流着她们浇灌的灵魂。多么执着而纯真的写照啊。
现在有人说,中国大致可分为三部分人,第一部分人是:享受到了改革开放政策的充分滋润,不断获得诸多意想不到回报和利好,想买啥就买啥,想去哪就去那,这部分人不是很少(什么都不缺,就缺少了假)。第二部分人就是.通过自己的诚实劳动,随着国民经济不断发展,自己也得到了应该得到的社会发展的成果,这部分人就是未退或已退真正的工薪阶层吧(什么都不怕,就怕涨物价),第三部分人在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初期也无怨无悔地努力奋斗,辛勤劳作,如今他们已是五十多岁到七十多岁老人了,自我感觉付出太多遭遇太多又差点被社会遗忘的那层人,不知民办教师属不属于这一类,农民肯定是。(哪里都不去,想去人社部)
想望期盼,都是人的本性追求,不过凡事都要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有策可查.其实法规都是公平公正的天平,公平公正来自于哪里,应该来自于道德,来自于良知及人性,所以说,法与规都是建立在道德良知人性之上的,没有道德良知人性的法规是要乱套的,但是我们应该知道,法规这座公平公正的天平,每天都在不断的变化,每天都有人在加砝码,就是说每天都有打破公平公正的竞争,使得公平再次突破,公正重新提炼,这是正常的社会规律,也印证了世界上“没有永恒的真理,没有永远的冠军",同时更证明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与处理民办教师问题的重要联系。也就是说,与时俱进是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动力源泉。
我们的政府决策者应该知道与时俱进是改革开放的动力,也知道开拓创新是与时俱进的核心。但是他们在落实民办教师的政策时,不知道是办事水平差劲还是他们狭隘的偏见的观念使然,明明是中央有政策要给民办教师落实一定比例的养老金,而有的省却把养老金篡改为“困难补助”结果丑漏多出。这让民师们既感到政策的荒谬,又让他们觉得被人愚弄与污辱。
例如,有的决策者积极学习习总的讲话指示,这是好事,但盲目运用习总的指示来解决民师问题不见得就是好主意。习总书记的指示是;"把最大公约数找出来,在改革开放上形成聚焦,做事就能事半功倍"。只要认真读一读习总书记这段指示就知道:(1)“最大公约数”是用在“改革开放上”,不是用在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上,也不是用在还账问题上,(2)方法是“找出来”,不是异想出来,“找出来”的是通过调查研究,倾听老百姓的呼声得来,(3)目的也是“形成聚焦”达成共识。就是说,最大公约数最终目的是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合力就是主客对象的共同作用力),事情才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可是有的决策者却偷换楷念,借来“去掉一个最高,去掉一个最低”,“中间留下的截三段“的搞法竟说成是”最大公约数',真可谓贻笑大方。
有时,领导们为了民办教师问题的“合理解决”,也不得不考虑钱是哪里来?下面笔者就这个问题谈点想法:原来总会说钱来自于国家财政,说来自于财政我不完全赞同,其实应该是来自于财富,财富又来自于劳动,劳动更来自于智慧,所以说钱是从智慧中来的,从政策中来(智慧可转化为政策),从责任与担当中来。但是民办教师问题是国家对民师的旧账加新欠,这个账绝对不能赖,不许赖,不好赖,赖不得。民间的老百姓都知道,欠了账是会要还的,不管欠债者有不有钱,要是哪个不还,社会上会有人说那个人不尽人情,缺少德性。所以说钱也是来源于道德,来源于良知,来源于人性。假设这两个方面有异议的话,还有一个钱的来源,那就是从贪官中来,因为贪官不但贪占了惊人的国家财富,还贪腐了包括民师们的惠民政策,更侵贪了老百姓纯朴的良知。所以说钱不等于财政,钱是智慧的结晶,有了智慧就有了钱,有了责任担当就有了钱。
我们还来看一看财政是有钱还是没钱,:近年媒体每次报道我们国家舍得投入整治自然生态环境的巨资力度时,我总会想到:为什么投资并调整民生生态环境媒体少有披露,,是投入很少还是投入了未报道?我的疑问,只因来源于笔者对民生环境的关注,因为社会环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自然生态环境,二是人的生态环境(其中又包括政治生态与民生生态),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如果是忽视了人的生态环境特别是民生生态环境的调整,自然生态环境整治的难度会更大,要是一时整治达标了也不能保持长久,,因为民生生态还会不可避免地影响到社会生态,其中就包括自然生态.这里我要说的是,决策者们在重视自然生态环境的同时不可忽视加强对民生生态环境的重视 、调理、修复。因为民办教师问题就是民生生态最遭糕的部分。
既然已经知道钱不等于财政,也理解了民生生态在社会环境中的重要作用,,那我们的决策者们就该知道如何办了。首先可以把民师遗留问题处理看作是一项历史性工程。谁都知道,凡是工程的话,就要先设计出图纸,然后才去找财政,再去找钱,老百姓造房子也一样,我们国家建高速公路也是一样,所以说钱真的不是第一要考虑的问题,如果拿钱来说事,用财政来制约“工程”的话,那不是诡辩也是自欺。殊不知,民办教师问题就象是一处岌岌可危濒临坍塌有着厚重的民族价值的历史文化遗址,急需抢救性修复。(总不能发起社会募捐吧)
如果有的省在民师问题处理上执意要拿财政来说事的话,,那人们就要问:你的财政哪里去了?你既不是西藏,也不是甘肃,,每年的gdp并且还是全国名列前茅,总不能说是浪费了吧, 最多是说,财政部门没有管好钱袋子(应该都不是)。何况有的省经济也不见得好到哪里去,如安徽,湖北,广西等都在民办教师问题上处理要比中部省好,,特别是浙江、江苏(苏州)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出台了民办教师及村干部算计工龄的文件。在这里可以再次说明了最富有的财政就是责任与担当。
笔者曾经阅读过关于责任与担当的论述,其中有:“责任与担当太重要。没有它,人变精神残疾,政治盲色,没有它,道德瘫痪,良知流失,没有它,青红也是皂白”。难怪“湖南精神”表述里就有“担当”,(不知湖南省的决策者们还记不记得)
有了责任与担当,就应该分清民办教师中大体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被任何国家单位录用的,还有一种是后来被国家单位录用,现已退休或在职的.,后一种情况几乎都没有被后来的国家单位算计工龄.所以他们多年来的合理诉求自然与前者民办教师共呼吸同命运。
笔者查阅多处关于民办教师算计工龄的文件,一是不明朗,二是理由未说明,所以执行起来有很大的偏差。致使有的省人社部门的领导答复是"目前不能算"(有的省已落实可以算)。鉴于民办教师不能算计工龄,笔者认为:
民办教师不能算计工龄是计划经济意识形态下的产物,既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但又不排除还来自很浓的人为因素,一是认为民师来自农村,城乡之间好象就是一道天然的沟壑。不然为什么下乡知青下乡的任何时间都可算作工龄,而农村的回乡知青尽管是为国家作过贡献都会说没有政策依据呢,这其中问题的根源就是“城乡血统论”在作怪,二是当时还可能受残余的极左观念影响,潜意识里不一定没有把民办教师当作土著的臭老九。(可悲啊,民办教师!),除此,还应该知道民办教师离开原教育单位几乎都是受党组织调动的,(很少是自动离职)。由于他们有着灵魂般素质,所以后来到了国家单位一般都成了单位里的精英或优秀分子。现在他们虽然老了,也不得不面临而生活在市场经济社会,然而他们不时地感到计划经济意识形态下生成的那条"民办教师不能算计工龄"是对他们曾经教授灵魂一种至死(老)的判处,于是他们不禁要问:当初出台制约民师工龄是遵循的哪道王法,依据的哪条定律?是不是孔子早就违心地子曰过,或毛泽东也曾经糊涂地圈点过?要是长此下去,这跟刑事犯的工龄有啥区别。今天,更让他们不能理解的是,现行的民办教师工龄政策让人感觉荒唐而糊涂:一是离开了也不能算,没有离开的也不能算,真的要“各打五十板”吗?二是有关系能算,没有关系的不能算,三是全国有的省份算,而湖南也不能算,四是有的社保领导说可以算,而有的社保领导说不能算。归根结底是,我国以往某些民生政策依然存在轻视法律依据和人性道义缺失的现象。
当今,人们已经认识到,社会发展的主流就是关爱民生,只要符合民心民情人性良知的任何各种工资升档调档补档都是社会发展的标志,并不违反经济规律,它只会让国民经济在更大的空间发展,因为它产生的政治效益与社会效益又会反作用经济效益,改革开放以来提高的各种福利指标完全证明这一点。为什么近两年服务行业在国民经济总量中的发展快于第一、二产业,恐怕这也是道理。
尽管民师的问题是历史原因造成的,但是只要我们依法治国从严治党,已是清明程度很高的政府领导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高度,运用宏观的思维原理,运用改革开放的成果,顺应与时俱进的时代潮流去迎接考验我们党的执政能力的挑战,一切都不是问题。假如,要是把这个历史遗留问题一推二拖三借口的话,,那很可能会演变成意想不到的大冤案.(诉求人数之多,跨度时间之长),也不是危言耸听。为了配合党和政府处理民师们的遗留问题,在这里笔者再次代表民师们提出以下强烈请求:
第一,请求各级政府成立“民办教师遗留问题处理领导小组”,这个小组是名副其实的,不是挂名的,希望由各级政府重要领导任组长,其中最好要有民师代表参加,让责任担当成为每个成员的宗旨与动力。
第二,反对把民办教师与幼师与乡村医师等捆绑在一起,因为民办教师是邓小平同志对其作出“立下了汗马功劳”的重要评价的的唯一一个职业,由此,他们的艰辛与贡献程度是其它职业不可比的。
第三,强烈要求向社会公布从八十年代起由民师们与学生共同积累的“民办教师保险福利基金”相关的重要情况,并及时公布违规违法者的处理情况。老百姓不相信政府的执政能力在此问题上查不出个水落石出。
第四,坚决请求按照中央关于民办教师问题处理的一系列文件办事,同时尽快取消一切不符合民办教师遗留问题处理的意见与通知,包括湖南(2014)101文件。应该分门别类,搞清楚退职金、退养金、养老金、抚恤金等一一对应的对象。
第五,重新启动落实民师们的教龄程序(据知情人反映有百分之三十的教龄是虚数),教龄的是否重新落实,完全可以表明党风政风与民风有着内在的互动性,也能验证党风政风在民风中的重要影响和作用。
第六,社会上经常出现在民事案件中有赔偿青春损失费一说,曾经我们的党和国家也号召年轻人把青春献给祖国,献给革命事业,当年的民办教师确确实实是这样,把热血沸腾的青春干干净净地燃烧给了中国的教育事业,现在该是政府请他们品尝其青春花果的时候了,但绝对不能使他们留下不该有的遗恨:"曾经的教育部门在潜意识里诈骗了我们的青春,强奸了我们的青春"。
第七,,民师们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有时还待依法文明上访,但是政府部门不能抓他们,因为他们不是邪教,也不是传销,更没有反党,所以抓他们也是属于违法的,因为法律赋予了他们的平等做人的权利。
(请各位读者批评指正 )
民师代表: 张 老 师
qq; 4 7 2 9 4 4 5 3 5
二0一五 年 三月 十九日
在1985年第一个教师节大会上,邓小平先生讲“民办教师在我国青黄不接的时候,顶住了我国教育事业、立下了汗马功劳。”在以下三个中央文件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1997]32号文件。2. 国家教委、国家计委、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改善和加强民办教师工作问题的意见》[1992]41号文件。3.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中央编办 《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指导意见》教人[2011]8号。…为主指导下,国内多省市都已相继妥善解决。而湖南省出台的《101号通知》,违反上级政策,把应解决民师教龄补偿狡辩(变)成“生活困难补助”,自相矛盾,毫无道理,是十分错误的!真可谓挖空心思绞尽脑汁,耍赖吝啬之至,全国独树一帜
2015-03-21 08:2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