恳请中央领导责成地方政府依法赔偿我的经济损失
人民公仆知法犯法老百姓蒙冤受罪
我叫张淑松,女,70岁,住湖南省新化县孟公镇朝丰村三组.
2009年修建新溆高速公路,征用了我家承包的果园和自留地,当时园内的果木和药材,经丈量核实,根据物权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政策,应补偿其经济损失30多万元,这是我全家辛辛苦苦十多年的血汗积累,但孟公镇只同意补偿21080元,相差太悬殊,为此,我曾多次找镇长助理曾亦兵,要求按国家相关政策赔偿我的上述损失被拒,孟公镇干部还对县里汇假报说,已按市价的三倍赔偿了我的损失。曾亦兵还组织人员,用挖机将我的果园强行铲除,我当时跪地求情,只身徒手阻止其强制行为,他们不但不同情,还将我和儿媳打成重伤,昏倒在地,事后还利用其行政权力指挥孟公派出所将我抓去拘留。
我是因果园被毁,又与儿媳被打成重伤,而多次要求县、镇相关领导,按国家政策赔偿我的经济损失,我恳请领导责成地方政府秉着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依法治国的理念、按国家相关政策赔偿我的经济损失撤销我的刑事处罚,并对曾亦兵立案调查,追究其非法打人的刑事责任,还我们老百姓一个公道。
湖南省新化县孟公镇朝丰村三组 张淑松
2016年12月5日
30多万和2万多相差也太大了吧!!
被征的面积是多大??
会哭的孩子有奶吃!你都不会哭
2016-12-09 14:3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