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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曹家镇涧山村村民用良田葬坟

2018-8-6 7:09:54发布92次查看
新化县曹家镇涧山村七组袁美芝良田葬坟,群众举报,政府不闻不问。
正在协商处理中
  网友“人间地狱 ”: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1:国家《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一)耕地、林地;(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所以,该坟墓的修建确属违规。
2:据调查,2015年,曹家镇干山村7组村民刘前元因其家境贫困,打算将其亡妻袁美芝就安葬在自己的承包责任田中,而当时无人反映,所以该墓地即成事实。日前,我们已经要求村主职干部对此事引起重视并作出深刻检讨,同时说服教育村民刘前元进行葬墓整改。
3: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殡葬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同时,对全镇殡葬违规行为进行摸排整改。
此信息已回复,感谢您对曹家镇政法工作的支持和监督。
2017-01-19 00: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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