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黄江德,今年49岁,汉族,永兴县三塘乡玉兰村四组村民。今年6月,经介绍我与同村几个村民来到宜章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打工,负责燃气管道安装。几个月共安装800多户。在安装宜章公安局新住宅小区施工中我的右手被电锯锯断,经法医鉴定为九级伤残。医药费三万多元。黑心老板范仁华对我受伤不愿承担责任,连工资都不结算,开始打电话还接,下个星期,这个月底多次哄骗,付了一万多块钱,就打不通电话了。为讨工钱我多次来宜章找燃气公司,公司说不管,在宜章等了一个星期终于等到了范老板,范老板听说我去了劳动局后就大发雷霆,原先算的数作废重新算,垫付一万多医药费从工资扣除,经他一算我们几个白打几个月工,还倒欠他七百。这还有什么天理!最后还说,你去告,我们农民弱势群体走投无路,请求政府为我们主持公道,讨回我们的血汗钱和伤残补助我们万分感谢!
请求人 黄江德(口述)
郭小阳(代笔)
2017年12月31日
你好,如果认为是工伤,在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的情况下,可以自己申请,最好走法律途径解决
支持农民工兄弟!运用法律武器,将燃气公司作支持农民工兄弟!运用法律武器,将燃气公司作 宜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宜章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网络舆情交办单(宜信﹝2018﹞1号)的回复
县政府电子政务信息中心:
1月15日上午,接到贵中心转来关于黄江德先生在《百姓呼声》投诉“宜章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对工伤不担责、拖欠农民工工资耍无赖”的(宜信﹝2018﹞1号)交办单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调查核实,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查,宜章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与陕西阳光蓝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宜章华润燃气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区域内中压干(支)管、工商业户及民用户天然气管道工程施工合同》,公安局新住宅小区、昱辉大厦、梓园华府等项目均为陕西阳光蓝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按照合同约定,宜章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已经全部支付完工程款。2017年6月13日,陕西阳光蓝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负责人范仁华又将部分工程分包给黄江德并签订了《施工分包协议书》。期间,黄江德于2017年10月1日从范仁华手中领工程款31765元;2017年10月2日领取工程款3000元;2017年12月28日领取2000元;2017年12月21日领取工程款10000元(上述款项均有黄江德亲笔写的领条)。2017年6月25日晚7时左右,黄江德在县公安局怡景花园五栋1402室从事安装工作时发生意外受伤,施工负责人范仁华先后垫付医药费15000余元。
二、处理情况
2018年1月18日,我局信访股召集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伤保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县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召集宜章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范仁华和投诉人黄江德进行协调处理。经过协商,范仁华和黄江德双方达成以下意见:1、施工负责人范仁华于1月19日下午5点前支付黄江德工程款16103元;2、其余争议部分可另行协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宜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8日
2018-01-04 19:4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