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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常宁市刘忠孝职务侵占罪,环星烟花厂权益收侵犯

2018-8-6 3:45:57发布22次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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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湖南省常宁市环星烟花公司法人杨卫国(受害方简称原告)委托的代理人唐坪华,本人现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开申请诉讼。诉讼刘忠孝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湖南省常宁市环星烟花公司人民币两佰多万元一案。
刘忠孝,男,年龄46岁,家住浏阳市淮川嗣同路。2013年5月6号,与阳卫国还有吴卫兵一起合谋办厂,股份金额为杨卫国占40%、吴卫兵占30%、刘忠孝占30%。由于刘忠孝几次向公司主动要求做出纳这工作,所以,公司最后决定刘忠孝担任出纳工作。2015年2月10日晚上9点(农历十二月二十二号)在未和公司结算并通知公司任何人的情况下,擅自把公司货款现金和采取重复报账,收入不入账的方式侵占公司的资金共计1870851.92元,公司应收账款505996元原始凭据、发货单等资料一并卷走不辞而别,造成了公司无法发放员工工资和供应商材料款。流动资金全无,应收款无法能收,客户闻讯上门追讨货款,搞得公司上下一片混乱。临近春节,员工们和供应原材料的商户都吵着要钱过年,无奈中他们要求政府出面处理此事。
湖南省常宁市政府有关部门马上联系刘忠孝,要求刘忠孝先解决员工的工资问题,刘忠孝竟然拒绝了政府部门所提之事,并公开扬言说他不是常宁市的人,你常宁市政府无权能管他。公司法人杨卫国为了平息事态恶化,只好第一时间抵押个人的小车和房屋等资产,四处借高利贷来发放工资和支付原材料款。环星公司在联系刘忠孝未果的情况下,向常宁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常宁公安经侦大队不辞辛劳,通过侦查取证,刘忠孝涉嫌职务侵占罪取得了大量的各种证据,在常宁市公安得到检察院同意批捕后,在2016年2月14号终将潜逃一年之久的刘忠孝羁押归案。
事情发展到此,让环星烟花公司所有人员看到了希望、看到了公安付出辛苦的收获、看到了提倡依法治国给百姓带来的欢笑。然而,人们欢笑之后的转眼,湖南省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在依法治国的今天,用行为解读了法律天秤的倾斜。让湖南所有关注此案的各网友们、以及湖南省常宁市政府有关部门参予办案的人员无不惊讶!验证了刘忠孝曾说过:你们又能把我怎样?我不但可以不坐牢,还可以不退还一分钱,黑道红道我都搞定,看你又且能把我怎样?
公安把案件移交检察院后,按程序应由公诉局在法定时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让那些触犯法律之人去得到法律的制裁,以示法律的威严。然而实事并非这样,2016年11月检察院开了检务会,案件通过讨论决定进行公诉,检察院明知羁押最后期限,在已通过检务会的情况下,为什么不马上提起公诉?偏偏要等到最后期限?更不可思议的是,一个如此证据确凿的案件,现在检察院答复已报省检察院审核,等待上级审查结果。
在受害人多次到检察院要求给予答复的情况下,检察院提出在常宁市政法委的主持下,受害人和犯罪嫌疑人对公司账务进行核对。在对账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气焰高涨,不仅把侵占的公司资金以各种没有凭据证实的理由妄图合法占有,在其已擅自抽逃股资的情况下,还要享受公司经营利润。完全置法律与不顾,这场对账的闹剧,成了犯罪嫌疑人妄图将侵占资金合法化的骗局。试问,在检察机关,政法委多方组织的财务审核,却没有一个有资质的财务审计人员在场,整个对账颠倒黑白,没有任何支出凭据证实的,都可以认可是有效的。目的何在?法律尊严何在?我们要的是司法公正,政法委提出对帐是哪一曲戏?现在的主题是刘忠孝有没有犯罪,犯的是什么罪,职务侵占了多少钱,而不是对什么帐或谁的股份多少的事。我们要的就是检察院如何给此案定性。这是受害人起码的知情权。受害人衷心希望办案单位能够时刻牢记司法公正的要求,其中提到:...许多案件,不需要多少法律专业知识,凭良知就能明断是非,但一些案件的处理就偏偏弄得是非界限很不清楚。
犯罪嫌疑人刘忠孝的行为已造成显而易见的严重后果,但至今仍侵占公司资产拒不归还。目无法纪,肆意亵渎法律尊严的人,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才能匡扶正义,彰显法律的威力。受害人希望执法部门能依法执法,维护受害人的权益,公平,公正,严肃的对待法律,对人民赋予你们的执法权力负责。
当罪犯一个个猖狂地挑战法律时?法律咋在罪犯面前全无作为、束手无策?司法为什么对罪犯如此多情?试问如此以何保证国家安全?如何保护人民?如何治理社会?司法还有什么底线?
刘忠孝的职务侵占罪,没有得到法律的审判,这也让常宁市人民感到无比的痛心和失望。试问你们还有良心吗?
在法治社会的今天,我们希望看到法律的尊严,看到安定团结的社会,不要让百姓们感到心寒。请同意如下诉求:
一、请依法对刘忠孝涉嫌构成《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提起公诉。
二、请依法对刘忠孝收监、恢复羁押。
三、请确认刘忠孝非法侵占受害人的货款金额为1870851.92元人民币。
四、请依法责令刘忠孝立即将其非法侵占的货款1870851.92元货款全部退还给受害人,同时
赔偿受害人损失612704元(暂计算至2016年11月28日,合计2483555.92元)。
五、请依《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追究刘忠孝涉嫌构成“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罪”的刑事责任。
六、请依法责令刘忠孝立即将其非法隐匿持有的受害人的会计凭证(如:销货单(第一联:
存根)、日记帐本、银行交易记录等)等相关文件资料全部返还给受害人。
七、请常宁市人民检察院关注:截止2016年11月28日,两相抵销后,杨卫国不再欠刘忠孝一分钱私人借款,相反,刘忠孝应向杨卫国赔偿损失594800元人民币。
八、请常宁市人民检察院关注:杨卫国为受害人垫付的款项超过900126元,因刘忠孝非法侵占了受害人的全部现金货款,而导致受害人至今尚未能偿还给杨卫国。
九、请常宁市人民检察院关注:自2013年5月至2015年2月10日,刘忠孝依《合作办厂协议书》的约定,最多只取得其在与持有受害人100%股权的杨卫国合作经营期间受害人所
获净收益30%的合同债权(即:刘忠孝从未取得受害人30%的股东权益,刘忠孝对受害人的厂房、设备、“环星烟花厂”品牌等资产均不享有任何权益);刘忠孝有关其拥有受害人45%股权、杨卫国仅拥有55%股权的说法,完全是错误的,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
并且,因2015年2月11日凌晨3点钟刘忠孝卷款而逃、非法侵占受害人巨额货款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刘忠孝已无权自受害人获取任何收益。
十、请常宁市人民检察院关注:退一万步说,即便刘忠孝在受害人所享有的权益不是合同债权,而是股权,杨卫国作为环星公司的股东,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之规定,也有权作出如下决定:自2015年2月12日起解除刘忠孝的股东资格、并取消刘忠孝的利润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因而,自2015年2月12日起刘忠孝也已不再享有受害人的任何股东权益。
原告诉讼代理人:唐评华
电话13973901927
狗咬狗啦
2016-12-01 17: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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