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是新化煤炭二处退休职工,办理的新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因全家居住于娄底华达附近,故办理了《新化县医疗保险长期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备案表》,并指定娄底市中医医院为定点医疗机构。每次住院结算方式为先垫付,垫付后携带资料回新化医保报销。
由于我母亲年龄越来越大,身体也有所变差,生病住院次数增加。且我们儿女都有工作在身,不便老往新化跑结算。经咨询娄底市医保处(人社局101办公室,电话8259377),娄底市医保局表示我们将我母亲户口迁回娄底,并在新化县医保局办理有关手续即可在娄底直接结算,不用再跑新化结算。
3月15日,为了办理此事,请假专门跑到新化县城职医保局医管股(307办公室,电话3215013)。对方却表示只要是新化医保,无论如何不能办理娄底中医院直接结算。我当着医管股办公室阳旭亮股长的面拨打了娄底市医保处8259377,娄底市医保处表示可以在娄底中医院直接结算,阳旭高股长也有听到娄底市医保处的答复。但是依然不给于办理。
后咨询新化县医保局曾灿庄局长,也坚持不能给我办理。并未给出合理解释,就是说娄底市医保处说可以办理不算数,在新化就是不能办。(注:我已表明我母亲户口现在为娄底市娄星区户口)
在此,本人实名投诉新化县医保局,严重违反中央有关精神,与娄底市医保处一个系统两种说辞,故意刁难群众,同时怀疑新化县医保局严禁群众在娄底就医直接结算是有某种内幕交易。请求彻查。
同时提出明确诉求:
请新化县医保局书面答复为何长期异地居住参保人员不能异地直接结算。
请新化县医保局回答问题的
请新化县医保局回答问题的
2018-03-15 22:2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