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洲坪乡沈家湾幼儿园不按国家规定违规使用微型面包车接送幼儿,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并跨县到醴陵市接收幼儿,强烈呼吁交通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对该幼儿园校车进行审理,防止幼儿安全事故发生
佩教练所言不符合事实
佩教练此帖纯属子虚乌有,民办幼儿园园长苦,老师苦,孩子苦你关心过没有,关心的却是根本不符合事实的诬陷。有损你的名誉,你也不配做教练,诬陷别人谁会做你的学生,你要为你的行为直接负法律责任。
网友“佩教练”:
你好,关于你8月24日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在8月26日就派出由综治股、社办股、阳光服务中心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调查组深入醴陵市黄田村、洲坪乡沈家湾幼儿园进行调查,现就调查了解的情况回复如下:
1、株洲县洲坪乡沈家湾幼儿园用于接送幼儿的两台园车(湘b5l026、湘b5e108)是经市级有关部门同意后,由微型面包车统一改装后的园车,目前还处于校车管理的过渡期,所以并没有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
2、由于醴陵市黄田村与株洲县洲坪乡霞石村相邻,多年来,确实有不少隶属醴陵市黄田村的幼儿在株洲县洲坪乡沈家湾幼儿园就读。所以在8月24日确有株洲县洲坪乡沈家湾幼儿园的园车(湘b5l026、湘b5e108)跨县到醴陵市黄田村接送幼儿的现象存在。
3、对于由微型面包车统一改装后的园车使用情况,株洲县有关部门正在加以督促整改;对于洲坪乡沈家湾幼儿园跨县接送幼儿的现象,调查组已责成洲坪乡沈家湾幼儿园必须严格按照校车线路牌所规定的要求进行行驶,不得跨县接送幼儿。
感谢你对株洲县教育的的关心和支持。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实行暗访与明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园车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株洲县教育局
2015年8月27日
统一回复一下网友评论以及教育阳光服务中心:
第一:非常感谢株洲县教育局对我此次发言的重视,也感谢综治股、社办股、阳光服务中心等部门的工作人员能够深入调查解决问题。
第二:希望沈家湾幼儿园以及岁月无情(却有情)明白,我的发言是出于对幼儿安全的考虑,并非散布谣言。我们都希望幼儿能够更加安全的入园就学,毋庸置疑幼儿园专用校车会比改装的微型面包车更加安全。鉴于校车管理正处于过渡期,此时能够得到教育局允诺会加以督促整改,相信所有家长都会支持教育局的此番举措。
第三:希望沈家湾幼儿园今后能够严格按照教育局对于此次事件的整改意见以及教育局的规定行事。
谢谢大家对此次事件的关注,相信全社会共同关心幼儿教育和安全问题,幼儿一定能够茁壮成长!
2015-08-24 13:45: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