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我在株洲市人民法院网站的院长信箱成功注册,12月14日我想给院长留言反映问题,可输入注册信息提交后,显示为“未登录成功”。我输入真实信息重新注册,提示信息:用户名已存在。我不明白这究竟为何?唯一可能是该院长信箱只是虚设,无意接受群众留言。请各位网民去株洲市人民法院网站一试究竟。
不用试!那只是摆样子,骗上级白痴的。
今晨六时,我再登录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信箱”,仍是不能登录。从今后,我决定每天登录一次,看该“院长信箱”何时能进入留言?
今日8时,我打开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发觉主页有改变。但输入注册信息后,仍不能登录,无法留言。这是国家机关拒绝接受公民监督的表现,涉嫌违反《宪法》今日8点半登录不成,无法留言。这是国家机关拒绝接受公民监督的表现,涉嫌违反《宪法》今11时,我欲登录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信箱”,输入注册信息后,仍是不能登录,无法留言。这是国家机关拒绝接受公民监督的表现,涉嫌违反《宪法》
今日六时,我欲登录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信箱”,输入注册信息后,仍是不能登录,无法留言。这是国家机关拒绝接受公民监督的表现,涉嫌违反《宪法》既然是摆设用的就不要再尝试留言了,就算到时候给群众留言了,以这样的父母官是不会给我们办事的!
今日8时,我欲登录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信箱”,输入注册信息后,仍是不能登录,无法留言。这是国家机关拒绝接受公民监督的表现,涉嫌违反《宪法》
今日12时,我欲登录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信箱”,输入注册信息后,仍是不能登录,无法留言。这是国家机关拒绝接受公民监督的表现,涉嫌违反《宪法》今日7时,我欲登录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信箱”,输入注册信息后,仍是不能登录,无法留言。这是国家机关拒绝接受公民监督的表现,涉嫌违反《宪法》今日5时,我欲登录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信箱”,输入注册信息后,仍是不能登录,无法留言。这是国家机关拒绝接受公民监督的表现,涉嫌违反《宪法》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关注和支持。为进一步加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联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特开设“院长信箱”。经核实,“院长信箱”目前使用正常,欢迎您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信箱受理网民就人民法院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如反映具体案件请与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部门(0731-28109187)联系;举报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请与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处(0731-28109210)联系。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9日
2017-12-14 17:10: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