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井圩镇满足村五组,因2013湘桂复线占地土地征收款,因本组占地村民有六户人家的士地被征收补偿士地金,因民政局只有一个账号领取征收土地款,本组村民陈猜想骗取其它五户的信任签字,说好统一取回组里,再来分各家所占地的土地征收款,成功把征收土地款领取了,领取后陈猜想并没分给其它五户征地钱,而是把钱都占为己有了,土地全村都有签名按手印,证明所属地是属于满足五户村名的,为什么到了法院,法院不给判决,最后又发回井头圩司法所郭杰调解,既然有视频证明司法所郭杰处理不了此事,也调解不了,才起诉到法院,为什么还让郭杰处理,难道收了好处费吗?井头圩司法所郭杰为什么要为难这么多百姓,而去帮着一个强行占有补偿款的人,天理何在,请求政府还百姓一个公道,百姓相信政府是公道的!
关于《井头圩镇政府司法所郭杰为难百姓》一文的回复
网友油菜花12345:
你于2017年9月15日14:56:57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井头圩镇政府司法所郭杰为难百姓》一文,主要针对2017年9月14日你父亲陈西玉等人诉井头圩镇人民政府行政不作为一案的开庭情况,经与东安县人民法院林业庭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你父亲陈西玉没有证据证实曾采取任何形式向井头圩镇人民政府提出过林木林地桷权申请书,所以法庭在开庭庭前调解,与东安县司法局井头圩司法所所长郭杰(本案系井头圩镇人民政府特别授权诉讼委托代理人)协调,让其回政府与领导汇报能否依法受理2009年6月份湘桂铁路复线扩能改造工程征用井头圩镇满足村5组9.33亩林地在征用之前的土地使用权情况进行确权,并不是让郭杰本人亲自处理权属纠纷。况且法院依法律程序进行了开庭审理,但没有当庭宣判。
二、关于2009年湘桂铁路征用井头圩镇满足村5组9.33亩林地补偿款分配问题。2013年2月28日满足村5组经村民会议形成了《满足村5组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该方案上你父亲陈西玉及在家的村民均在征地分配方案上签名确认了的,没在家村民通过电话方式进行确认,因此该方案形成当中没有任何单位以调解方式或行政命令进行过干预。所以若有村民不服《满足村5组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可依法通过诉讼解决。
三、2017年9月17日井头圩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陈西玉等5户与陈猜想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时,你姐妹俩要求追究陈猜想诈骗罪和侵占集体财产罪,上次本政府回复你时已给了你答案,你们民案刑办,本政府无职权,井头圩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无职权,郭杰也不能凌驾法律之上不顾法律追究陈猜想的法律责任。
此复
井头圩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8日
2017-09-15 14:56: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