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衡阳市雁城荣寓的业主,我要投诉霸道开发商王军!
这几张温馨提示不温馨!10天内车位费从12万元涨到18万元一个!只卖不租,强逼业主们买车位,业主们越交涉,开发商越加价!现在地下停车场除了开发商自己的几台车,其他车位宁愿空着也不让业主的车开进小区!实在是霸道!现在几百户业主的停车问题迫切需要解决!盼得到相关部门回复!谢谢!
李志员律师:公司要求显然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开发商开发的车位必须以多种形式满足业主的需要,业主可以租、可以买,开发商只售不卖的行为违反了物权法的规定。
建议业主向当地住建委或工商局等有权机关举报,请求查处该违法行为。
李志员律师,现任长沙市人大代表,长沙市优秀律师、湖南省第二届优秀青年律师,湖南省律师协会公益委员会委员,湖南天楚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硕士。
工作手机:18684696348;13974976057;电子邮箱18684696348@qq.com;工 作qq:44977957;工作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晴岚路68号凤凰天阶1栋30层(地铁1号线北辰三角洲站)
尊敬的雁城荣誉业主:
您好!获悉您的投诉,我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现回复如下:
一、我单位的职能范围
蒸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于区级单位,不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法制约开发商的具体行为,我单位物业管理中心只能在《衡阳市物业行业信用评价系统》对物业公司进行信用评级打分,对物业公司的不良行为进行记录。
二、建议
鉴于我单位的职能范围,开发商的行为我局无法制约,建议您向其他有关部门投诉。
蒸湘区住建局
2018年6月27日
2018-06-25 22:37: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