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领导:
您好;
我是岚角山社区巴州村一个普通农民,2018年6月10日16:00是我的家噩梦,自称冷水滩城管人员制服编号为(43111164),在未出示工作证与行政执法文书情况,以口头形式认定我住房建造达7年时间的遮阳棚、顶棚为违章建筑,进行违法暴力强拆。并指示其他人员将我压倒在地、其中一人对我动手,因而导致家里的老母亲惊吓过度在医院打针,这次暴力强拆已经造成家庭无法弥补的精神伤害与财产损失。尊敬的市领导,自称为冷水滩区城管局人员在没有任何符合法律强拆程序情况进行违法暴力强拆、至市政府提倡的文明执法所不顾,至国家的法律、法规不顾、对我们老百姓进行了他心中的“文明执法”?也请问市城管执法局领导们,这次暴力强拆是否符合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程序?也恳请冷水滩区城管执法局领导们,解释老百姓以下疑问?
第一、 请问自称为冷水滩区城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是否符合《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十七条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第三十二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活动,应当使用统一格式的行政执法文书。
第三十三条行政执法文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执行。
当事人提供送达地址或者同意电子送达的,可以按照其提供的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送达。采取直接、留置、邮寄、委托、转交等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通过报纸、门户网站等方式公告送达。
第二十七条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一)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
(二)在现场设置警示标志;
(三)询问案件当事人、证人等;
(四)查阅、调取、复制有关文件资料等;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五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活动,应当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
然而在城管人员执法过程中,我并未见到第十七条证件与第三十二条所说行政执法文书。第二十七条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应先询问案件当事人、证人等,并查阅有关文件资料。且按法律、法规规定相关措施执法,执法过程中采取拍照,录音、摄像进行现场取证。结果我是一样都没有看见,让我一个老百姓如何相信“法律为人民,公仆为人民。”
第二、 城管执法人员是否可以口头形式的违章建筑?
依据《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分别有权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工程规划许可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核实、监督及相关进行行政管理;
依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的违法建筑有权进行查处,具有违建认定职权;
根据以上两点城管局是没有认定违章建筑权力,所以是谁给予自称为冷水滩城管人员制服编号为(43111164)口头形式认定违章建筑权力呢?
第三、 城管执法人员执法强拆依据是什么?
根据《违章建筑处理办法》
第三条违章建筑之拆除,由直辖市、县(市)主管建筑机关执行之。直辖市、县(市)主管建筑机关应视实际需要置违章建筑查报人员在辖区执行违章建筑查报事项。乡(镇、市、区)公所得指定人员办理违章建筑之查报工作。
第四条违章建筑查报人员遇有违反建筑法规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情事时,应立即报告主管建筑机关处理,并执行主管建筑机关指定办理之事项。主管建筑机关因查报、检举或其他情事知有违章建筑情事而在施工中者,应立即勒令停工。违章建筑查报及拆除人员,于执行职务时,应佩带由直辖市、县(市)政府核发之识别证;拆除人员并应携带拆除文件。
第五条直辖市、县(市)主管建筑机关,应于接到违章建筑查报人员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实施勘查,认定必须拆除者,应即拆除之。认定尚未构成拆除要件者,通知违建人于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内,依建筑法第三十条之规定补行申请执照。违建人之申请执照不合规定或逾期未补办申领执照手续者,直辖市、县(市)主管建筑机关应拆除之。
根据以上法规,冷水滩区城管人员没有任何的执法依据,完全是个人盲目执法,至国家法律、法规而不顾,违法强拆个人行为主义。恳请市领导,主管领导能严惩并处理如此至法律、法规所不顾的伪公仆,给老百姓一个公道。
举报人:龙传洪
联系电话:176xxxx1367
2018年6月12日
自称冷水滩城管人员制服编号为(43111164)
龙传洪,原巴洲村二组人。据了解,在本组与兄弟共有一栋砖木房子,与邻居共有木房子,建筑面积约80平方米。 大约在2008年左右违法建设两层违法房屋1栋,2011年左右违法搭建顶棚和门前遮雨棚。 用台湾地区的《违章建筑处理办法》解释说明什么? 只能说明台湾地区违章建筑要处理拆除。何况违法建筑。 据了解其本人对抗执法、辱骂执法人员、还有攻击执法人员倾向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案例摘要: 当事人提起的行政赔偿请求如何审理问题强制拆除违法建筑行政案件当事人在请求确认强制拆除行为违法的同时都会提起行政赔偿方面的请求,赔与不赔以及怎么赔,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当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当事人所主张的权益是否属于法律保护的合法权益;二是历史原因形成或者行政机关有过错形成的违法建筑是否应当适当赔偿。关于“合法权益”认定问题。以本文所举案件为例,该案被诉强拆行为已被确认违法,但由于当事人请求赔偿的不是法律保护的合法权益,最终判决驳回赔偿请求。该案的裁判理由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自称冷水滩区城管人员无视法律、法规违法暴力强拆的问题我局已收悉,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大队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龙传洪,男,冷水滩区岚角山街道巴洲社区二组村民。龙传洪在巴洲社区有二处住房,一处砖木结构房屋其兄弟三人共有。一处砖混结构住房是其2008年未取得国土、规划手续情况下单独修建,并违法搭建了遮阳棚和隔热层。
二、处理情况
2018年6月10日下午,根据项目建设推进的需要,岚角山街道办事处控违拆违工作组协同岚角山城管大队对巴洲社区排灌机房进行正常拆除,由于属于社区集体的排灌机房里有龙传洪的私人物品,导致拆除工作延迟。为正常开展拆除工作,我街道工作人员对龙传洪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并帮助清理、转移龙传洪长期放在集体排灌机房的杂物。由于龙传洪家的违筑遮阳棚与排灌机房相连,利用挖机拆除操作过程中对其遮阳棚有触动现象,龙传洪及家人见状情绪激动,并对工作人员进行辱骂。出于工作需要,岚角山城管大队教导员宋波同志亮明身份后对龙传洪家建筑物、构筑物合法性进行初步核实,确定其违法搭建了遮阳棚及住房隔热层,工作人员对其违章建筑进行了部分拆除。
冷水滩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6月15日
签订征收协议是上策。
魅力岚角山,你是代表个人还是代表岚角山街道办??我们都是农民,没读过几天书,你咬文嚼字??台湾地区?是中国台湾,电视每天都在报道!你要是代表政府你是不是太没有常识试了??不管是用什么法律法规是不是都有个法律程序??你魅力岚角山是否在场??你拆机井房??阻碍你执法没有??你十几人的执法队伍,都是年青力壮的人,龙家三口人两个五十多岁的人,一个快八十岁的老太婆。能阻碍你执法??暴力阻挠你执法??人在做天在看!暴力执法后来调查,你岚角山城管来做调查,又当运动员又当裁判??要调查也是区里和市局城管法制科的来调查。你当时执法的是后自称是冷水滩城管执法局的,工���证拿出来打开没有??违建了,下达违建整改通知书没有??没有下达整改通知书的情况下你就上来就拆,是否符合城管执法的相关程序??
和征收有什么关系??魅力岚角山??就是争口气!不要把老百姓给你们的权利乱用!你们是为人民服务的,不是人民给你们服务的。为什么永州发展这样落后??就是某些人太不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眼里。
2018-06-12 20: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