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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县蒋家坪桥头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肇事者在交警掩护下逃离

2018-8-5 12:22:55发布42次查看
2015年12月30日下午,在蒋家坪新桥桥头,一辆车牌为湘g25210的公交车把一辆摩托车撞倒拖行50多米摩托车驾驶员被撞飞,公交车撞上路边绿化带才停下,公交车上乘客几人骨折,摩托车驾驶员随即被送往医院,就诊于慈利县人民医院,在抢救半个小时后,伤者由于伤势过重院方要求转院,在送往常德途中死亡,后转回慈利人民医院停尸间,家属在晚上十二点接回遗体,第二天上午,家属来到慈利县交通警察大队要求处理赔偿,交警大队长还说你们这样闹有什么意义,后商谈无果,家属来到县政府讨要说法,依旧无果,家属在伤痛欲绝之下来到事发现场,将该车队所有车辆拦下,肇事司机在交警掩护下匆匆逃离现场,连香烟都忘记带走,家属要求看肇事车辆的行车记录,遭到交警拒绝,随后交警拔走硬盘,这官官相护的时代,连民生都成问题
老百姓的生命呀
可怜
建立的有动物保护区,可是没有人类的保护区哦。
请还事实一个公平
引用律师说法:
能不能“速赔”?道路交通事故不同于矿难、空难、海难等,如矿难事故一般情况是先领赔偿金,后安葬死者,而死亡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是:1.安葬死者;2.调查责任;3.按责赔偿。死者家属往往打乱这个程序,不问责任,要求先一次性赔偿到位,再安葬死者。
能不能“高赔”?矿难、动车事故的赔偿,每名遇难人员赔偿金额可能高达七八十万元,而交通事故的赔偿,按现行的标准,往往才二三十万元,并且存在“老少差异”、“城乡差异”等“同命不同价”的情况,于情而言,受害方对赔偿的参照标准肯定是越高越好。
看了这个帖子,我就想不明白,死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难道不要程序和时间吗?为什么事故发生后,家属到交警大队“要求处理”不算,又到什么县政府?又到现场拦什么公交车?帖子给人的感觉就是家属要打公交司机和闹事。这么发贴,怎么会得到网友支持呢?
现在摩托车增多,交通违法出现乱象,特别是摩托车和的士,超速行驶,闯红灯,占到行驶,变道不打转向灯,会车不变光,乱停乱靠等。个人认为,交警执法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不能和稀泥,不能讲什么人道主义,不能讲什么弱者(大车小车什么的)等,车辆是谁违规违章,出现事故,就是谁的责任,就要负全责,该赔偿的就赔偿,不该赔偿的一分钱都不能赔偿。笔者发现,在处理交通事故时,不管是不是大车、小车的责任,大车、小车都要赔偿,讲什么大车、小车是强者,摩托车是弱者。这不但不是讲公平正义,还助长了摩托车违规违章的风气。出现事故后,动不动就拦车,动不动就影响交通,动不动就上访,那还要交通法律法规干什么。这次事故中,如果公交车的违规违章,公交车全额赔偿,公交车的没有违规违章,公交车一分钱都不能赔。如果,没有按照交通法律法规办事,和稀泥,就助长的摩托车违规违章的风气。
公交几时有交规
2015-12-31 21:3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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