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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瑞恩宝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管理混乱 霸王式扣费

2018-8-5 5:31:40发布59次查看
一、基本事实:
本人于2017年11月5日在岳麓区学士街道“湖南瑞恩宝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办学地址:学士路江山帝景哈佛一期商铺2楼)为小孩报名参加婴幼儿早教,并签署了《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协议》、一次性缴纳“早教教学费”8300.00元,2017年11月、12月教学均可安计划进行,2018年1月—3月多次出现英语课无法开课(校方接待处解释是外教请假);2018年春节后,3月份开始学校出现了大量人员异动,原本在前台负责接待与服务工作的人员却摇身变成了早教中心的“婴幼儿早期教育专家”,上课时这些“专家”前半场是班门弄虎、后半场照本宣科,与其所宣传的蒙台梭利教育理念大相径庭,导致小孩出现严重的厌学情绪,更让人气愤的是3月份以后,校方称:因之前的外教合作不顺畅,英语课暂时取消了,具体复课时间待定。
二、投诉具体内容:
综合上述事实情况,我与妻子商量后决定退学,与校方商量后,校方表示:同意退学,但要扣除报名时所谓赠送的书包、拉杆箱费用,且要按照合同第二十一条第4款(结合小孩实际上课的节数)扣除费用。我们认为校方完全是强行扣款(收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
三、双方协商的基本情况:
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我们提出:1、同意扣除书包、拉杆箱的费用;2、按照合同约定的总价—【总价/总课时(72节课)*实际已学课时】的方式退费,经反复沟通后,校方勉强同意按此方式退费,但又提出了更加荒唐的霸王条款,另外必须要扣除680元会籍费,对于校方这种出尔反尔的强制性收费条款我们无法接受。
四、校方无视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之规定,校方提供的合同是属于典型的格式条款,纵观其提供商的《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协议》内容,均是单方面免除其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条款,由此可见其协议是一种典型的显失公平的不平等约定,属于无效条款。
五、具体诉求
1、要求校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总价—【总价/总课时(72节课)*实际已学课时】的方式退费;2、取消其单方面提出的680元会籍费扣款。
网友“ywh793”: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您的投诉后,5月14日上午,岳麓区教育局民教幼教科工作人员和学士街道工作人员对瑞恩宝进行了调查,并约谈了机构负责人周某,对事件的经过进行了调查了解,并就双方存在的纠纷进行了调解。经协调,瑞恩宝同意按照家长诉求的退费方式予以退费。5月14日上午,瑞恩宝负责人和您取得电话沟通,达成了口头和解协议,约定于近两日将费用进行清退。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理解与监督!
中共岳麓区委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
本人于2018年5月5日投诉题为《湖南瑞恩宝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管理混乱 霸王式扣费》退学扣费一事,通过红网、教育部门的协调,已与校方达成一致,取消了扣费,并于5月18日收到了校方的退款,感谢红网、教育部门的关注。
2018-05-05 21: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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