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新宁县纪检会巡察组组长陈小东在任职期间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为了纯洁干部队伍提高党在人民心中的威望我作为当事人现将陈小东违反《廉政准则》八条禁令第二条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事实举报如下:
被举报人:陈小东系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纪检会巡察组组长原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陈小东在任职期间与北京华夏五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私下签订有品位旅游年卡湖南省销售总代理(有证据),并在网上发布招商加盟信息与我在2017年9月29日在新宁县一宾馆签订市级代理合同(有证据),并分两次转帐支付共计7.5万元给他(有证据),另外据我所知,还有永州益阳邵阳市各一人与他签订合同共涉及金额二十余万。陈小东身为国家政府工作人员目中无视党的八条禁令我殷切希望相关的郎门尽快的认真的进行核实查处。
以上材料属实
举报人:曹彬
举报人电话:1837338xxxx
关于网络实名反映“新宁县巡察组组长陈小东目无法纪,无视党规”一事处理答复
5月2日,发现网络有实名举报县委巡察组组长陈小东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以后,我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研究并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调查处理情况将及时公布,接受举报人和广大网友监督。
新宁县纪委监委
2018年5月3日
2018-05-02 17:53: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