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茶陵县移民局、茶陵县桃坑乡人民政府于2007年9月6日与本人签定《茶陵县洮水水库工程环库公路建设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内容明确约定本人享有移民同等安排、同等补偿和权益。然而事后地方各级政府与单位却千方百计阻挠拒绝为本人办理各种移民应享有的安排、补偿和应享的权益,甚至至今还拒绝承认本人是移民的事实。这种自践协议、坑害移民的行为是何其的卑鄙与无耻,以至于我现在不得以不借助本平台向这三座大山讨回哪怕是丁点公道!
株洲市移民局、茶陵县移民局、桃坑乡政府单凭本人的原在桃坑乡房屋在洮水水库淹没线上,就断定申请人不是移民户。这种认识是明显错误的,是存心损害申请人利益的。申请人房屋虽在水库淹没线上,可申请人主要生产资料、田土山林都被淹,是洮水水库工程严重的影响户;后又因洮水水库扩大影响,桃坑乡政府和茶陵县移民局紧急征地征房,并刻意隐瞒政策只在协议内容里明确申请人“与移民享有同等权益与补偿”,欺负没文化只会种田地的申请人不分公路拆迁与移民的本质区别,坑骗申请人只简单的当作公路拆迁办理,实在是卑鄙下流之极。然而,当申请人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续而上访到县、市各级单位时,得到的回复尽都如出一辙。申请人不甘心,翻阅了大量法规细则。根据《茶陵县洮水水库工程环库公路建设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第四条、第九条;《洮水水库淹没处理及移民安置实施细则》第八条;国务院471号令《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省移民局副总钱本章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常识》搬迁人口=居住在建设征地范围内人口+居住在坍岸、滑坡、孤岛、浸没等影响处理区需搬迁人口+库边地段因建设征地影响失去生产、生活条件而需搬迁人口+淹地不淹房需搬迁的人口(生产安置随迁人口)等完全可以充分的证明申请人是洮水水库移民的事实。
为了侵吞各特困移民的宅基地款,各政府单位更是撕破脑袋巧立各种名目。先是说宅基地款,后又说是绿化、亮化、硬化基建费,再又说是宅基地差价款等。不管你们怎样巧舌如簧,你们提供给申请人的结算收据里的收款项目里也很清楚的写明就是宅基地款。这就是违规的,移民前的宣传政策和协议里也没有需要我们缴纳基建费、宅基地差价款的内容,你们也不用变着法来侵吞。况且,我们在安置区被安排宅基地也没有超出《洮水水库淹没处理及移民安置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面积,根本也不用交纳房屋宅基地款。因此,本人请求返还非法收取的宅基地款49600元,事实清楚,法律依据明确,应该督促立刻返还。
我对 株移函【2015】4号《关于刘常华有关信访事项的复查意见》不服。作为人民政府本来应该是具备基本公信力的,其行为也应该是其公共权威的真实表达,而不是瞒骗或者信口雌黄、毫无根据的找些借口来搪塞申请人,甚至是相互包庇推诿!但凡政府机构还有一丁点负责任的心态,就应该正面回答我以下疑问:
1、复查意见里说没有隐瞒政策,各种补偿款均已拔付到各村组。那么,为什么申请人所在村组还会给出“没有补偿款”的证明?
2、被申请人在2015年8月18日《复查意见》中提出申请人缴纳的24800元/厢是宅基地差价费,为什么之前回复的都是基础设施建设费,而收取费用的票据上却又是宅基地款?被申请人所起的费用名目可有协议、可有合法有效规定?试问,贵政府还想要用什么名目来欺瞒申请人,难道贵政府还想篡改收费名目不成?
3、被申请人在协议里白字黑字里写的清清楚楚申请人享有“与移民户同等补偿、同等安排;与影响区移民户享受同等权益与补偿”,为什么还三番五次阻止安排、拒绝补偿、禁止分户安置?
4、申请人新房旧房都是自己一砖一瓦建设起来的,被申请人提供的只是两厢14x4.2米每厢24800元的地皮。按照对等原则,被申请人应该为申请人提供占地298平方米两层土木结构正房,而不是有偿不及三分之一还要自己打装、清基、奠基、穿梁的建房用地!
5、被申请人提出申请人可以免费后靠安置,只要安置房是按照对等原则不影响申请人的正常生活,申请人原则上是同意的。但申请人坚决要求返还宅基地款,并且赔偿由于被申请人没有履行协议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6、关于办理房屋“三证”手续。《复查意见》里提出,申请人是进城安置的,可是在办理“三证”时却又说应该按照对等原则办理。那么,我请问:同样有规定,同样有政策,为什么安置房不是按对等原则办理,办理土地使用证时却是使用政策规定那么铿锵有力?
7、被申请人在《复查意见》里表示相关补偿均按照洮水水库移民户补偿补助标准补偿到申请人账户。请问,被申请人发放到申请人账户的哪些款项是按照洮水水库移民户补偿补助标准里的哪条标准补偿的?
罗立志律师:律师 你好,这个建议可以申请信息公开,一目了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规定: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主动公开: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加
3.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4 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罗立志,男,湖南如金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15073329090;15575180099; 电子邮件250542595@qq.com
很感激朋友们的支持,但这些方法都试过,根本不管用!
一、基本情况:刘常华,男,1965年出生,茶陵县桃坑乡晓枫村蕉岭组人。原在桃坑乡的房屋在洮水水库淹没线上,不属洮水水库移民户,但因修环库公路的需要,2007年9月,您与桃坑乡人民政府签订环库公路拆迁补偿协议,协议拆迁人口共4人,房屋正房面积(土木结构)约298平方米,房屋等实物指标补偿和搬迁费等人口补偿款共计71742元,均已补偿到位。经抽签在热窝里一、 基本情况:湖南省茶陵县移民局、茶陵县桃坑乡人民政府于2007年9月6日与本人签定《茶陵县洮水水库工程环库公路建设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内容明确约定本人享有移民同等安排、同等补偿和权益。湖南省茶陵县移民局、茶陵县桃坑乡人民政府不仅不履行协议内容,还矢口否认我们移民身份,禁止分户安置,侵吞我们宅基地款及各种权益补偿。
二、 有关情况说明。
1、 茶陵县移民局说特地致电村支部书记进行质问后,回应没有给出没有补偿款的证明。可我这里确实有一份这样的证明,其内容为:“关于洮水水库工程环库公路征地补偿款问题,茶陵县移民局答复刘常华说:征地补偿已发放到我单位。现在刘常华找我单位要公路补偿款,本单位从未见到此款。只补给了环库公路青苗补偿款每米2.7元,已发放到各户。其余什么款,本单位都不知道。情况属实,特此证明!”毁山造路的经济山林青苗补偿款竟然是2.7元每米,请问高高在上的县官老爷,这是有多荒唐可笑的事情?就算公路宽度只有3米,这还不算开山损毁路下的林地,就单独路面3个平方米的经济山林土地还不到市场上一斤食用稻米的价格,从古至今估计也就只有茶陵县人民政府才能做得出来!
2、 茶陵县移民局所说的“茶洮发”文件是地方霸王条款与国家、省、市、移民政策相违背,没有法律依据,是无效的,是侵害移民利益的。因此,当时就遭到4000多名移民集体反对和抗诉。
3、 自始至终都没有任何人发过宣传洮水水库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和相关资料,我们签定协议时也并不知到地基要收费,直到抽签选宅基地时才知道要收宅基地费。当我们得知真相后试图请求所谓的后靠安置时,茶陵县移民局以协议签定为由拒绝为我们再安排。同时,移民局当初承诺给我保留继续养蜂和管理果园两间杂房和用电,后来又断电强逼我无法在原地管理蜂场果园,迫使我们不得不四处举债,不得以才在现居住地砌砖盖瓦扎根建房。
4、 茶陵县移民局说本人现居住安置点宅基地达25万以上/厢,这是伟大的人民政府利用行政手段通过五六年强行操控市场的结果。在2007年,这里一片荒芜,2万一厢的地皮根本就没人要。况且25万也是建好三四层正房连房带地的价格。
5、 我们并没有“要求退还款基地款,并且强烈要求进城分户再安排两厢宅基地”的故意表达。是因为移民局在多年侵权经本人多次上访努力结果下主动提出可以免费后靠安置,我们当然得原则上同意。不然,我们宅基地款和其他权益更无法得到兑现啊!分户安置,本来就是移民的一个最重要的基本权益。但各机构单位却只凭协议书标题为“公路房屋拆迁协议书”,而罔顾《茶陵县洮水水库工程环库公路建设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第四条、第九条;《洮水水库淹没处理及移民安置实施细则》第八条;国务院471号令《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省移民局副总钱本章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常识》搬迁人口=居住在建设征地范围内人口+居住在坍岸、滑坡、孤岛、浸没等影响处理区需搬迁人口+库边地段因建设征地影响失去生产、生活条件而需搬迁人口+淹地不淹房需搬迁的人口(生产安置随迁人口)等所有的法规和政策,拒绝兑现我们所有移民的权益。我们必须要争取我们的权益不再继续再次受到侵犯,也必须要回我们应该享有经济补偿。因为,这事关我们的生存。我们为了党和国家的利益失去了我们的家园,社会和人民给予我们关爱弥补我们的失去家园的损失,我们绝不允许事关我们生存的血汗钱受人贪赃枉法!
6、 茶陵县移民局一边说我们是进城安置要按进城的政策办理相关事宜,一边又说我们原有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使用证,要按原土地用地性质对等办理为集体土地使用证。那么,请问这到底是进城,还是进村呀?对等办理,是不是应该还我们协议里的298.21㎡+15㎡用地面积?是不是该退还我们的宅基地款?
7、 移民局说“在申请人签订的协议书上有明确规定,并计算了补偿总额”,本人与之签定的《洮水水库环库公路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里只有第二条里描述的“拆除实物指标补偿费和搬迁补助费合计为71742元整”。这笔款项是到账了的,可协议里的第四条“乙方自愿选择在茶陵县下东乡热窝里村重建房屋,其宅基地与移民户同等补偿、同等安排”、第九条“与影响区移民享受同等权益和补偿”高高在上的、伟大的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政府你们有在履行吗?你们能有点良知吗?你们能讲一点点信誉吗?
2015-09-17 21:2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