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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湖景一号物业管理严重失职

2018-8-4 17:29:00发布76次查看
你好,我是湖景一号小区的住户,1月31号家里进了小偷,将家里的现金和贵重物品偷走,价值约八千元。本来家里遭遇小偷属于私人事件,应报派出所负责追查犯罪分子,但是我认为小区物业也存在管理失职,故到小区物业反映问题,遭到无理拒绝。现将小区物业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反映如下,希望政府部门及时处理:1、小区安保措施极不到位,门禁形同虚设,闲散人员不用门禁卡可以随意进出,根本不设防;2、因所买房子位保安亭很近,平时夜静的时候都可以听到保安亭的声音,但是被偷当晚,发现小偷后大声呼喊保安,却无人应答,后跑至保安亭,发现当时保安亭空无一人;3、物业管理人员蛮横无理,因与其交涉,所提要求不合心意则威胁要停水,影响我们正常生活。基于以上几点原因,我认为家里失窃,物业必须承担相应责任,赔偿损失。
我们在湖景一号所交的物业费几乎是整个沅江市最高的,却从来没有说过一个贵字,只想着能够因此有一个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现实却是事与愿违。
现将问题反映至政府,提出几点诉求,望满足其一即可:1、因房子位于三楼,楼层较低,物业若不想赔偿损失,则能批准安装防盗护栏;2、予以免除三年的物业管理费。
希望政府能与物业进行沟通,及时予以答复!
你以为镇府是你家的啊、与物业进行沟通是你自己的事吧、一点这样的事就要镇府办,那只搞得你的事完,’
一直听说你们的物业费贵,到底多少钱一平方啊。你们还算好的,虽然没作用,但是起码有个围栏。我住的玉珊瑚你去看一下,24小时敞开的。。。。
关于投诉湖景壹号物业管理回复
对于28栋302业主投诉的几点问题回复:
一、小区安保措施不到位,门禁形同虚设,闲散人员不用门禁卡可以随意进出,根本不设防。
回复:1、小区的安全管理是“防范”,不是“保障”,小区内人员进出凭门禁卡进入。若业主凭门禁卡进入但有人员是跟随业主进入,公司人员是不可能拒绝客人跟随进入的,业主在进入时并没有提示随行人员是不是业主自己家的客人。2、物业公司不是保险公司,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企业从事日常性服务管理一般包括:物业区域内的环境绿化,清扫保洁,公共维修,消防管理,装修巡查管理,秩序维护等。物业企业既不是保险公司也不是公安机关,一旦发生失窃就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其等于是将物业公司当成了保险公司,收取的物业费等同于是向物业公司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这对于收取微薄的物业费的企业来讲并不公平,如果要承担责任的话也应当是公安机关,因为打击犯罪是公安机关的主要职责,物业企业也是纳税人,也是承担了公安机关的各种费用的,社会治安不好与公安机关有不可推卸的责任。3、业主认为只要缴纳了物业费而物业公司就要承担业主的一切责任,就确认物业公司要承担其损失费用,这种观念其实是没有正确认识和了解物业管理的内容,而是无限扩大了物业安全管理范围,对物业管理期盼值过高,认为物业公司要管理就需管理业主的一切,物业公司履行了职责,但各有想法,物业不是万能的。
二、因所买房子离岗亭很近,平时夜静的时候都可以听到保安亭的声音,但是被偷当晚发现小偷后大声呼喊保安,却无人应答,后跑至保安亭发现当时保安亭空无一人。
回复:这个问题业主请出示证据证明不在保安亭,小区的秩序维护员一直在岗亭内履行职责,巡逻岗还在小区内巡逻巡视,所以反映的这个问题有明显的错误。
三、物业管理人员蛮横无理,因与其交涉,所提要求不合心意则威胁要停水,影响我们的正常生活。
回复:业主提出的个人要求,并不产生法律效应,将家里被盗的现金和贵重物品业主个人折合金额,这是不具法律效用的。金额的确认应该由公安机关立案确认、破获,损失不是由物业公司承担。打击犯罪,破获案件,损失也是要看公安人员是否追回,而不是一味要求物业公司全部赔偿。而业主私人几次三番的到物业办公室威胁物业人员不赔偿损失不交物业费,这本来就是不合理和不合法的。
湖景壹号物业服务中心
2018年2月8日
关于投诉湖景一号物业管理的回复
湖景一号28栋302业主:
您好!
您投诉湖景一号物业公司的几点问题,我局物业办经过调查、了解和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回复如下:
一、小区保安措施不到位,门禁形同虚设,闲散人员不用门禁卡可以随意进出,根本不设防。
回复:1、小区的安全管理主要是“防范”,而不是“保障”。小区内人员进出凭门禁卡进入,但有人员是跟随业主进入,物业公司人员是不可能拒绝客人跟随进入的,业主在进入时并没有提示随行人员是不是业主自己家的客人。
2、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企业从事日常性服务管理一般包括:物业区域内的环境绿化,清扫保洁,公共维修,消防管理,装修巡查管理,秩序维护等。公司保安制度已落实,保安巡逻到点位时有签名登记,夜间巡逻到点位有拍照并发至物业群作证,并不是保安失职而造成的失窃。
二、因所买房子离岗亭很近,平时夜静的时候都可以听到保安亭的声音,但是被偷当晚发现小偷后大声呼喊保安,却无人应答,后跑至保安亭发现当时保安亭空无一人。
回复:这个问题请业主出示证据证明保安不在保安亭,根据物业公司反馈的情况,小区的秩序维护员一直在岗亭内履行职责,巡逻岗还在小区内巡视巡逻,所以反映的这个问题没有事实依据。
沅江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8年2月13日
房管局的工作人员,为什么我们玉珊瑚花苑的业主在红网投诉多次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贴心物业公司不作为,你们没有像上面说的:“我局物业办经过调查、了解和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回复呢?别的小区投诉的内容你们不管的吗?
2018-02-05 20: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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