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霞美墅小区4栋5单元601业主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在公共楼梯间搭建加装楼梯,没有任何支点,随时可能坍塌,一旦坍塌起火,整个6楼的逃生口将全部堵塞,造成严重的安全问题,随时危害生命财产安全…
湘潭县房产局在8月份就介入处理,只简单的出了通知,再未做处理,通知明确标注业主若不自行拆出,县房产局将协同相关部门强行拆除,但湘潭县房产局在过去的近4个月时间内都未处理,本人多次拨打市长热线12345热线,湘潭县房产局某些工作人员敷衍了事,不做处理……且私自搭建违规违法建筑业主为国家公职人员,知法犯法。
望相关部门介入调查,给普通老百姓一个公道,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一个公道
感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情况,原房产局工作人员与当事双方多次协调,均难以调解成功。根据物权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建议当事人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湘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12-20 21:4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