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攸县江桥街道江桥社区村民,因我村村民都是失地农民,为了改善生活我家老父亲准备在攸衡路和内怀路往丽水山庄拐角处空地建设移动便民小店,那空地以有5年没用了,这也是为了在那有很多等车的学生以及百姓不被冒着日晒雨淋在等车,建小店同时我会在那提供等候车棚公共厕所便于利民,在建设小店前我发现在那候车的学生群众日晒雨淋,也没有水喝,也没有地方遮阴避雨,可计划赶不上变化在我准备好这一切时政府有关部门层层阻扰,我是想知道像这样的事能改善失地农民的生活,利于群众,方便群众的项目为什么就不能做,天理何在人性何在,原本不富裕的家现在用了几万块投资,确遭遇到我违规建设,损失了钱,我想知道我们失地农民的保障在哪,请问这利于群众,方便群众的项目怎么就成违规建设了呢?
我在那个路口等过车那天好大的太阳,又没水喝等的。那什么都没有烦人
我是进修学校的学生,我家是新市的,我和同学们回家经常在那个路口等车回家,那里什么都没有只能站着等,如果能有个小商店有椅子让我们坐着是很好的事,刮风下雨大太阳,能有遮阴避雨的地方多好啊、支持这位好心老板,这种建房子的钱要政府出——,
地球不象月球,现在谁有本事谁就登月;如果此不属你,你没权随便建筑。如有商机,就经各级政府部门批准,方可行动。
要依法依程序,
网友,你好!
根据你讲述的情况,虽然该地块空置五年,未投入使用,但你想使用该地块并修建房屋设施时,仍应向规划、国土资源、房产等部门报批,否则先斩后奏的话,很容易被认定为违章建筑,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另外,对于空置的土地超出一定的期限,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反映,尤其收回用地,重新规划。
这块地是是江桥村王氏坳的几年前政府征收了,不是谁个人的我也是零时借用,但这块地边上有户人家,他家是外来人买的别人房子。我在搞活动房的时候他家不让。还说靠他家就是他的,说了好多狠话,我搞这个没占用他家任何地方,可我在县长信箱写过信,本来是10天处理,可现在16天了还没处理。我家那边有人是那空地边上那个人不想让我搞店,听说他家有人在政府什么部门上班,找领导给,国土,规划,城关,施压不让我搞这个项目,我希望那都是传言,也希望,各个有关部门,各位领导,各位群众支持这个项目
支持。顶起
2014-07-25 11:40: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