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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为安化县80岁老人主持正义?

2018-8-4 11:24:00发布60次查看
我叫贺兴宝,今年80岁。家住安化县东坪镇贺家村凤形组。电话07377391719.。
2012年颁发林权证时,经凤形组组长组员开会确定,村支书贺利华审批,于2012年11月16日颁发了我现在的397号《林权证》。四周界址清楚,易区分。
2013年7月,因我需要木材修猪圈遂向村上报告申请砍伐证。经村支书贺利华审查批准,县林业局核对,于2013年7月10日获得《林木采伐许可证》。
当月砍伐杉木30根。因砍伐树木前几天我和村支书贺利华有了纠纷,在砍伐树木准备运回家时,遭到了贺利华阻止。第二天,来了贺利华通知的木子管区的几个干部。查看了山地。不顾我的林权证、砍伐证,一边倒的判定树木为贺文光所有。
后在我多次上访的情况下,2013年9月30日县林业局纠纷办杨主任、张主任及双方当事人一起上山核查。在双方出示证件介绍情况下,通过实地查看,杨主任、张主任宣布所有杉木均为397号山地所有,没有砍伐其他《林权证》内的树木。要求双方暂不动树,等待最后结论。
然而在没有接到纠纷办通知的情况下,贺文光把我辛苦砍伐的树运到了他家。我知道后立即报了警,然派出所要我找林业公安。我当天火急的赶到县林业公安后,他们说要找林业纠纷办。我只好又跑到林业纠纷办。这一天,我只感觉天昏地暗,懵懵懂懂的回了家。
第二天,纠纷办的杨主任、张主任又来到长田村。村支书贺利华躲着不见。纠纷办电话告诉村支书此树不能动,冻结在贺文光家中。
后来,在我多次上访下,于2014年7月,纠纷办组织镇政府、管区干部来到长田村。在有长田村新村委及双方当事人参加的调解会上。纠风办杨主任宣布,经实地查看,核对《林权证》,山、树归贺兴宝。但管区干部默不作声。贺文光见状,拒不服从调解。事情不了了之。
2015年3月,我在好心人的帮助下,上诉到安化县人民法院,希望政府为我主持公道。先是法院要我到县山纠办打证明盖章,县山纠办说你有林权证不需要确权。最后法院以有纠纷驳回了我的上诉。
四年了,对于一个八十岁的老人不知道还有几个四年可以等待。谁来为80岁老人主持正义。
2016-12-4
这么明显的事实怎么弄得这么复杂了!
家中无年少,鲠直倍欺凌。辗转求公道,身疲心悲催。
既然林权清楚,就是民事侵权!
政府领导不作为,官官相护不公正,转来复出踢球式,百姓心中何知味。
2016-12-04 21: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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