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名彭美南,家住湖南省双峰县永丰镇定源村第四组,现年77岁,是一个典型的弱势农民,依法实名举报定源村原书记宋国奇非法占用水田65亩的违法、犯罪事实10年之久,至今未能依法惩处,宋国奇依然逍遥法外。今特向您申诉如下,请求依法惩处。如若不实,我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否则我会拼着老命上诉省府,直至还法律一个公道,还人们一个公正说法。
宋国奇非法侵占水田65亩的事实和依据。
宋国奇,湖南省双峰县永丰镇定源村原支部书记。自2006年起,首先以办企业为名义租用永丰镇横塘村宋家湾组基本农田15亩,后通过关系转为一般农田;于2007年建钢架厂房5000㎡;2016年3月新建5000㎡,累计10000㎡。占地及建设过程中未办任何合法手续(详见图一a、图一b)。现高价租赁给永丰镇江龙门厂(门厂老板叫江联桂,电话号码是:13707384889)。接着又租赁定源村六组、七组等基本农田50亩,同样通过关系转为一般农田,在未办理任何合法手续的前提下全部盖建厂房出租(详见图二a、图二b)。
以上两地累计非法占用农田(水田)65亩,非法占用数量非常大,且在耕地里填土1m以上,并浇注混泥土,耕地全部毁坏。同时,宋国奇恶意套取国家资金2000多万元,在双峰经开区的工业用地上非法恶建2100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出租(见图三)。并以上诉、拼死等要挟县委、政府优惠补办有关手续。多行不义必自毙,宋国奇敲诈商户和工人,野蛮管理,企业无法经营,就以要上诉、要寻死等方法再次要挟县委、政府及各机关单位领导,成了双峰县人见人怕,惹不起,躲得起的新型黑恶势力。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请求责令宋国奇限期拆除违法建筑,恢复水田,退还非法占用的水田,并处以每平方米10元以上30元以下的罚款。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规定,对宋国奇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并对这种黑恶行为从严惩处,特此举报。
举报人:彭美南
身份证号:432522193910******
住 址:双峰县永丰镇定源村第四组
电话:15973842299
时 间:2016年11月08号
在村里建这么一个厂房不报批能建起来?
好
好
政府部门要严肃处理啊
这就是典型的土霸王?对于土霸王在经济势力,社会关系,政府关系都会不错,一个弱势老人去告,那岂不是用鸡蛋碰石头了嘛!但也呼吁政府能重视,别寒了庄稼人的心,别让弱势群体有诉无处求!
一定要政府严肃处理,保护耕地红钱
公道就好,,,,,希望执权部门给个合理解释
以为山高皇帝远,胡作非为,去牢里反省反省吧
接受法律的制裁吧
2016-11-09 16:5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