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交警大队设置在s218线k1+800米地段的测速仪器,让过往新宁的有车族心寒,大部分人都逃不脱超速的处罚。试问新宁交警,如果是固定测速仪器,为何摆在公路旁的水沟中, 测速器材涂有绿漆,非常隐蔽。测速点前后两端“前方测速”提醒为何那么不显眼,难道让司机一边开车要一边搜寻警示标志吗?如果是流动测速仪器,为何测速点旁无警车,无执法人员。2009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105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规定:“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合理的原则,设置的地点应当有明确规范相应交通行为的交通信号。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第十七条规定:“ 使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测速的路段,应当设置测速警告标志。使用移动测速设备测速的,应当由交通警察操作。使用车载移动测速设备的,还应当使用制式警车。”试问新宁交警你们设置在s218线k1+800米地段的测速仪器是固定测速仪器还是流动测速仪器,目前设置的测速仪器你们自认为合理吗?
做为一名邵阳市民,看到政法队伍的形象在不断地提升感到由衷的高兴,但让人感到难以理解的事和让公众质疑的事仍不时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新宁县交警大队设置在s218线k1+800米地段的测速仪器没有真正站在执法为民的立场上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这是与我们当前学习的“两学一做”教育是相背道而驰的,也是超乎公众心理预期的,它损害的不仅是新宁县的经济利益,更是损害了新宁和邵阳政法队伍的形象。试想一下,新宁交警的这种执法行为,你让公众如何在民调中为你说好,试问一下,新宁交警你有什么地方让大家为你点赞!
楼主这其实是典型的自私自利主义心态,国家为了广大人民群众及车主们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才设定了限速规定,该路段既然设置了速度标志,你当司机的就应该严格遵守,别为了被交警监测被罚几个钱而怨声载道,你如果不超速违法还怕什么伪装啊,你也要为别人的安危着想啊
最好的办法是开着导航
“让过往新宁的有车族心寒,大部分人都逃不脱超速的处罚。”不超速就算再隐蔽也罚不到啊
本着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常理,需要测速路段必须提前警示,如果司机视若无睹故意超速自然要罚款惩罚。但是执法部门故意伪装隐藏测速设备甚至修改调整测速设备的参数导致明明写着限速60码结果跑到40码就被拍照就是臭不要脸的要钱不要脸的执法犯法的钓鱼执法窃贼行为,应该坚决予以抵制。
赞同楼主的观点,希望政府部门能人性化考虑,而不是为了罚款,如果是为了罚款为目的,那对禁超速又有何作用?一看一楼就是水客,继续吧!
赞成楼主观点,提醒、监督行业规范执法行为,匹夫有责
限速罚款只是为了强迫大家遵守安全规矩,但是未来多搞几个罚款挣多点钱而去恶意隐藏和伪装监控设备那就是流氓行为,新宁交警队伍建设素质低下除了会罚款打人外几乎站个队都站不好敬个礼姿势都是错误的,简直一群锦囊饭袋。
新宁交警实在是不要脸,故意伪装监控设备不按规定设置测速提示牌并且故意隐藏提示牌涉嫌故意拉人下水钓鱼执法,属于要钱不要脸的窃贼行为。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才对。
看楼主名字好像是外地来客,你就原谅新宁交警吧!他们都是这样的“雁过拔毛”是他们常用的方式,骄奢淫逸嚣张跋扈是他们的本性。
往新宁的s218一路有几处限速,每次开过的时候都小心翼翼,但k1+800米这一处,限速真的太低了,才50km,又是长下坡路段,一不小心就超速20%了。罚两个钱不打紧,主要是一次性扣6分。在路况非常好的省道上开个车,开个60多码,就要扣6分,太没有人性了。其实完成可以多设些减速带,多设些提醒标志,甚至可以在那个交叉口设个红绿灯解决车速过快问题。可惜交警部门的的乱作为、“雁过拨毛”严重损害了这个旅游新兴城市的印象,得不偿失呀!
新宁交警心黑,雁过拔毛。内部订立罚款任务。。当政害民
丢新宁县的丑!
开十几年的车,第一次被超速罚款,扣6分,而且是在家门口。这个测速点的正确与否,我没法评判。但是有四点不敢苟同:1、既然是出过大事故,为何未见事故易发点指示标志?
2、未见到提醒减速标志,你一个70限速排,到前边要减为60,至少要很明显多处提示,而且在事故易发点路段见多处限速牌;3、提倡阳光执法,为何摄像头要隐蔽伪装?4、把罚款作为第一目的,没法避免再出事故,只有被罚的人才知道减速,未罚的司机照样是高速开过,能起到很好的安全作用吗?还是自祈多福吧。我知道新宁另外还有这样的坑车执法点。我只能通过自己的社交圈子,告诉所有朋友,不要驾车去新宁游玩(以免坑车),也不要到崀山去玩(景点的几日有效套票坑人)。虽然我是新宁人!!!!!!
2016-09-29 11:18: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