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民间中医,以师承或者家承方式学习,但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未来是否有出路?
春节回家时候,听闻行医大半辈子的何医师被道县卫生局要求停业,何医师从80年代就开始在农村以师承和家承的中草药方子为农村老百姓治病,治愈胃痛胃酸胃胀、糜烂性胃炎等胃病,尤其是对结石病有奇特疗效,经常有慕名而来的结石病人来诊治,都是治愈的病人介绍而来,治疗费便宜才三十多块钱,疗效却很显著。迄今行医快40年了,每年都会有许多外地人寻来,甚至是远至广东、海南、内蒙古的地方都有人来。
像何医师这样确有专长的民间中医,60多岁的年龄,在她们那个年代往往都没有受过高等教育,有点像古时行医的郎中虽有一技之长,但不一定是秀才书生。
如果政府强制关停,若她们放弃行医,则不仅丧失了一辈子的谋生手段,还会导致某些独具特色、疗效显著的中医药宝贵技术和方法失传;若继续行医,则往往成为打击非法行医行动的对象。
现在医院都看不到中医了,所谓的中医院也并非全用中医的方法治病,难道基层和农村不需要中医了吗?
那些在农村和基层,在当年还没有西医药或者西医药还没有普及到偏僻农村的时候,默默采药为老百姓治病,为社会作出一定的贡献的民间中医,现在就这样无情的被政府抛弃吗?
中医的传承基本都是师带徒的形式或者家承的形式,与现在的西方医学通过医学院校教育培养的模式是不一样的。历代的中医名家辈出,都不是院校教育培养的。难道没有接受过西式医学院校教育,就能够否定她们就不是人才?
如果政府就这样贸然的要求停业,必会使得具有民间独特疗法又身怀一定绝技的中医心寒,又是对她们曾经在农村和基层在当时缺医少药的年代所做的贡献的抹杀,更是对国家现行提倡发展国家传统中医的政策相悖。
道县寿雁镇三中学旁(往桂林方向大概200米)
(专治胃病、结石病)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章十四条规定: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开展诊疗活动。何某无执业(助理)医师证也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故不能开展医师执业、诊疗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十五条规定: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执业注册后,即可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何某可通过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取得中医医师资格并在我委医政股注册后,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开展医师执业、诊疗活动。
在此,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监督。
道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5月8日
2018-04-16 20:39: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