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省人民政府依法严惩我涟源市安平镇镇镇官、村官、煤官(承包者)在煤炭行业的违法犯罪,他们相互勾结,牵线搭桥,形成一个封闭式的利益链,利用手中公权,把国家资源、人民财产搜刮纳入私囊
我名吴治平,连续27年村支书,退职后看不惯我镇原书记肖丙贤等三任书记与村支书相互勾结,在煤炭行业的违法犯罪而检举,简要事实如下:
一、我镇梅塘村于90年代从国家银行贷款60万元(相当现在600万元)开办梅塘煤矿,可是此矿2006年被依法关闭由国家补给整合款600万元,贷款分文不还,补给的600万元被镇官肖丙贤、村官、煤官私分。
二、我镇新万村集体所有新万煤矿,2014年整合湘中煤矿,国家补给整合款1200万元,湘中煤矿补400万元,共1600万元,镇书记李志龙等村支书吴志平等私分,最为严重的煤矿所有固定资产、机械设备等被支书个人变卖占有。
三、安平镇集体所有安平煤矿2006年被湘中煤矿整合,国家补给整合款600万元,被镇书记肖丙贤及承包者等私分。
四、最为恶劣的我镇枳木村新红煤矿在镇书记肖丙贤的违法包庇支持,被违法村主任吴建华侵占私有。
1、落选的吴建华,被书记肖丙贤以经济能人违法指任为我枳木代村主任。
2、窃取村主任后第一夺得村新红煤矿法人权(承包者)。
3、霸权二次篡改新红煤矿承包合同,变私有。
4、以垫资股份为掩护侵占新红煤矿资产168万元。
5、以整合煤矿为掩护借口,在煤矿集资款内抽500万元私分。
6、行贿、矿难、私分,共亏损4000万元,使村集体煤矿停产4年多无法起动,严重损害村民利益。
五、我镇新桥煤矿在镇书记肖丙贤的操纵下,三次二次违法整合窃取国家整合款2225万元,书记、承包者私分(第一次整合款是合法的)。
六、镇书记肖丙贤、李志龙等在我镇有十数处违法露天采煤,这是违法煤主自暴的真言,不参贿书记等,安平镇范围内的露天采煤哪一个敢动……我镇违法露天采煤遍地开花,肖丙贤、李志龙是罪魁祸首。
七、 我镇集体所有四古煤矿以书记肖丙贤、李志龙侵占贪腐犯罪。
1、违犯中央禁令(就地免职)在四古煤矿占股分红暴利,使条件优越效益好的镇集体煤矿变官、煤私有,吴超元、吴桂平、吴迪兵、王小明、吴毛山举报违法侵占,以每人叁万元封口费了之,仅给我2万元封口费2013年才补给。
2、以关井为愰子,镇官、煤官私分四古煤矿2014年200万元上缴款。
3、四古煤矿这次关井整合巨额费,高速公路征地占用煤矿费等巨款,现在如何处置呢!
纵上6煤矿的巨额资产被窃夺,毫无疑问是赤裸裸的霸权犯罪,无论背后有什么缘由,是霸权在作硬,早已突破了法律容忍的底线。
一、上述6矿(除新桥煤矿独资个体矿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物权法规定,所有权归村、镇所有,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犯。
二、上述5矿都与镇、村订立了风险抵押,自负盈亏的承包合同。
三、煤炭黄金10年,赚得钵满盆满,买豪华轿车,构建高楼大厦,高消费,乱挥霍,谁能干涉呢!
上述矿巨额资产被土匪村官、腐败镇官的窃夺,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物权法、合同法,严重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玩忽职守,包庇、侵占等犯罪,如果他们的盗取能得逞,否则中国法律成为摆设,一纸空文。
党中央继续推进伟大的社会主义事业,继续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提倡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等精神,人民盼的是能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为此特举报,请督办派巡视组调查核实依法处理为感!
控告人:湘涟源安平镇水口山村 吴治平
2017年5月1日
死人咬死人
一派胡言乱语
你收2万封口费,证明你是才是一条喂不熟的狼,你的贪焚使你变的走火入魔了
事情大部分属实……连自分二万封口费都认了……安平镇除了王红文·易正军·易忠儒三位领导属清官·特别是易正军更为两袖清风……!易正军的调离是安平人民的不幸!李志龙就是一贪得无厌之徒
事情大部分属实……连自分二万封口费都认了……安平镇除了王红文·易正军·易忠儒三位领导属清官·特别是易正军更为两袖清风……!易正军的调离是安平人民的不幸!李志龙就是一贪得无厌之徒……水平素质低!政府也瞎了眼弄个这样的人当党委书记!干部与群众几乎没一人讲他的好!
易正军的调离是安平人的不幸……!!!因腐官李志龙釆取非常手段排除异已……易镇长因不肯同流合污……
2017-05-08 11:16: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