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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邵阳市大祥区东湖寺派出所赔偿的请求

2018-8-3 13:55:42发布96次查看
尊敬的领导:我叫周文,是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司法局的一名公职人员。2015年上半年一个星期五(2015年6月26日)下午,我回老家隆回县看望父母,坐火车至邵阳市没班车回家就留宿一晚。因房间条件太差不租了房东不退钱。我报警,当天值班民警[治安副所长何良春]赶到时(22时许)那房东到民警面前尽说我的不是,说我喝酒闹事。这民警拿我身份证在上面划了一道痕迹,说我工作证是假的还丢在地上乱踩,也说我是酒疯子闹事。我问民警为什么这样对我,他不理。第二天星期六(2015年6月27日)上午我去东湖寺派出所看到了这个民警,周围有几个工作人员,我说“是你把我的身份证乱划、工作证丢掉踩的......”话没说完这些工作人员[包括所长苏红斌治安副所长、协警]一起抓住我,脱掉我鞋子卸掉我皮带搜出我身上所有的东西,猛地就把我往审讯室里推。我说你们还是政府人员......?话还没说完又用力把我拉回且把我双手往后背铐起来(为什么乱动用器械?),更迅猛一个劲地往正门稍右办公室里拉推,到这间办公室摁住我颈部把我摔倒跪下拳打脚踢指甲乱抓。我被打得遍体鳞伤晕沉沉的。在打我的过程中要我承认是假证件(工作证),说我是隆回人更要打。我说是真的,他们又把我的证件往地上扔,不停地使劲逼供打击。打了我至少半小时,竟然还把我关进正门稍左里面那间铁杆房要我撒尿检验是不是吸毒贩毒分子,结果不是。他们说“你还不知道什么叫苦头,在里面呆呆吧!我们领导说了,等一会再说。你不好好交代有你好受的”。
在铁杆房大概呆了2小时之后逼迫我做不相关的笔录和毫不相关的保证书并强抓我手指按手印。我没有回家。第三天星期日上午我回到单位,钥匙却不在了(很昏沉)。我就打电话给治安副所长要钥匙,但他装作不知道还破口大骂。星期日下午我再次返回邵阳。第四天上午我向治安副所长要钥匙没给我,后来我表哥来给我要钥匙还是不给,我说他们打伤人的事实,他承认事实知道理亏才给我。第四天下午我返回宁远县。半个月之后,我左手连接肩膀的周围及上下处感觉隐隐作痛,然后我买了药物治疗却没效果。感觉每天晚上睡觉手痛时就想起了这件事,经常噩梦缠身。我又买了一台理疗仪治疗痛处至今没有一点效果还更痛了。我就分别去了三次医院检查,医生说骨头没什么问题,问题是连着骨头的筋肉和神经受到了永久的损伤。故此,我向上级领导投诉,请核查为实!并要求:东湖寺派出所赔礼道歉;因撕扯烂我衣服赔偿损失230元;因损害我身体赔偿损失贰万元;废掉我被逼之笔录与保证书。此致敬礼!投诉人:周文(电话:13574626020)
查都不查一下就说人家的证件是假的,断案太武断了吧
2016-10-13 08:3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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