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通过团购持有常德桃花岛旅游公司的欢乐水世界门票2张,常德市金柳置业的紫色庄园景区摩天轮门票2张,出票时间均为5月30日,门票标注有效期为6月30日。
因六月份雨天较多,本人工作忙等原因,上述门票一致未使用。经电话咨询两公司(水世界7879000,摩天轮7775555),两公司均答复门票作废,不可使用,且答复不可通融。
本人经上网查询并咨询,如百度输入“过期作废 不当得利”,几乎所有专家均答复,这种情况,对于非赠送的门票礼品券等等,消费者花钱购买的,商家解释过期作废,均属于不当得利。因为消费者已付款,商家未提供产品和服务,等于把消费者的已付款没收了。应退还给消费者,或者继续提供服务。
另,本人多次拨打常德市消协电话12315,均未通,或直接断线,形同虚设!
团购应该是可以退款的
应属不当得利,不过现在的奸商就是这样了。
2016-08-22 11:39: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