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上级领导;您好;
我叫胡春建,是湖南省常德市汉剧保护中心流动舞台车驾驶员,因原汉剧院主要负责人目无党纪利用职权,在人事安排上暗箱操作,搞权权交换,牟私利,使我调来原汉剧团工作后,人事关系一直没有办理,就这样被迫试用考察了十四年,到现在,为了推却责任,甩包袱,利用卑鄙手段将我扫地出门。太没有人性了.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本人是1979年参加工作,被招工到原常德市化工厂,后为湖南海利化工【属于全民职工】先后干过操作工,汽车修理工,开过消防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和其他的机械设备,后来从事销售工作。
在1999年,当时常德市委,市政府,为了方便送戏下乡的活动,由市委**牵头自行设计生产了全国第一辆流动舞台车,配置给原市汉剧团,由于该车是新生事物,性能复杂,笨重,不好掌握,需要一名经验丰富技术全面的驾驶员,在没有找到合适人选的情况下,先前下乡演出都是由厂方派出的工程师临时代为驾驶和操作的。
出于对艺术的热爱和原汉剧团领导多次做工作,再三的要求下,我放弃了比当时剧团工资收入高许多的工作岗位,作为技术人员被引进到原汉剧团,从事流动舞台车的操作和保养工作,按理说,经过考核,试用 工作一段时间,认可后,就应该及时办理人事关系,是顺理成章的事而且行政团长李国强在我原单位领导面前也是表个态的。然而到了2000年后 剧团改革合并成立汉剧院,老书记彭家贵退休,李国强团长病故,新的领导班子上任后情况就变了,我的人事关系被一拖再拖没有落实,我多次找过书记,袁正涛,院长,龚为民,都被以班子还通不过为由推脱,致使我不能享受职工的正常待遇和面临进退两难处境给我在经济上带来了难以挽回的损失和精神上的伤害。
而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首先考虑是私利,即使是工作范畴之内的事,本着不给【好处】不办事的态度,置群众利益不顾,违纪违规,特别是剧院在转为全额拨款单位之际,单位之间相互安排各自的领导家属,子女,关系户,然后又以分流为由不上班,吃空饷,很难说:这里面没有钱权交易?而对于我,在被试用考察十四年的后的结论是,不属于进人范畴,真是让人心寒,我为剧院兢兢业业的工作,期间风雨无阻的为农民送戏下乡服务这些年,付出了我人生中最宝贵的身理黄金期,为单位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又得到什么?由于编制没有落实,入党,评先,职称没有资格,五险一金,正常补贴都享受不到,微薄的工资难以养家,生活的窘迫,使我的家庭破裂,妻离子散不说,原本健壮的身体,也因多年来人事关系没有落实,长期得不到公正的对待,冤屈无处申诉,被弄得是筋疲力尽,心力交瘁,万般的无奈。糖尿病出现并发症,高血压,眼底病变,肾病严重,更为伤心的是2013年四月,他们找我谈话,要我与市湘楚歌舞团签订临聘协议,显然这是为了推却责任,采取的一种偷梁换柱的做法,一旦签订临聘合同,就与现在的汉剧保护中心没有任何关系了,我就成了名符其实的【临时工】把我十几年的工作经历一把抹去,其真实目的,就是不需要负任何责任的”甩包袱“将我扫地出门。这种卸磨杀驴做法,真是太缺德了,凭心而论,当初从国营带集体的汉剧团,合并后的汉剧院,到改制后转为全额拨款的汉剧保护中心,这么十几年一路走来,我对单位是有贡献的,有难同当,有福却不能同享,这是何道理?到现在还口口声声说我是临聘人员,直到现在任何形式的手续都未曾办理过,从情理上讲,我本是国企的全民在职职工,有着一份收入不错做销售的工作岗位,如果没有原汉剧团领导多次做工作和承诺这个前提,我会放弃现有的工作岗位,跑到原汉剧团去做临时工,一做十几年,难道我脑筋进水了吗?这也太不合逻辑了。出于这种无奈,当时的我只有去信访部门反映情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信访部门也很快做出回应,并督促主管单位常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进行调查,我原以为会还我一个公道,没有想到得来的回复却让我心寒至极,由于我的上访,某些与这件事有牵连的领导甚至对我打击报复,歪曲事实,向上级领导汇假报,给出苛刻处理意见,逼我签订不合理的临聘协议,被我拒绝后,就对我进行了停职停薪的做法,直接逼我走人。几年来我多方奔走,不断的诉求,也无济于事,给我的身心带来了极大的伤害,作为一个底层的百姓,也i没有过高的要求,只是希望能够得到一个相对公平公正的对待,在经过信访局和相关领导召开几次协调会后,由于国家目前还没有完全废除企业和事业i单位养老《双轨制》,在这个残酷的现实面前,要解决我的身份问题有困难?前后两任的信访局长,都明确表态,鉴于历史的遗留问题,目前的形式和政策的变化,在不能解决编制的情况下,尽量能够享受正常的职工待遇,其它方面给予经济补偿,就高不就低,政策让我吃透,让我过上一个幸福的晚年。然而事情并非如此,市汉剧高腔保护中心给出的处理意见,让我不能接受,首先,自相矛盾的说我是《民营企业》职工,待岗后,再到原汉剧团担任临聘驾驶员的,就依你说,既然是临聘?为什么要等到十几年后才想到跟我签订临聘协议?那么之前十几年怎么算?是试用?还是考察?根据国家《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满十年的必须享受在职职工的同等待遇,试用期不能超过半年,超过半年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必须支付双倍工资,有法怎么就可以不依呢?作为汉剧保护中心现任的负责人,虽然我的问题是历史原因遗留下来的,也应该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实事求是,负责任的处理好我的事情,而不应该抱着新官不理旧账心态,推却责任,总想着要甩掉包袱,以除后患的目的,来处理问题,在2013年4月1日单方面先停了我的职,声称是给我两个月时间,让我上访,去找领导解决问题,然后又于同年5月31日停发了我的工资,没有了收入,使我的生活一下没有了着落,几年来的上访维权,我基本是靠东借西凑和政府的一点特困救助,勉强的维持生活,糖尿病因缺钱,未及时吃药控制好,加上身心疲惫,病情加重,已基本丧失劳动能力,随时都有性命之忧,2015年12月25日住院抢救,病情稳定后出院,但还需后期治疗和休养,没有了经济来源,也只能是拖一天算一天。我的病情都已经到了这种程度了,汉剧保护中心竟然说出,欢迎我继续上班,只要签订了临聘协议后,住院,养病都行,用这种话来哄骗我,谁都知道,一个临时工能有保障吗?作为一个来自社会底层百姓来说,只希望能够得到一个相对公平公正的对待,在生活上有基本的保障,安居乐业,做好《中国梦》就很满足了,不希望自己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影响到维护稳定工作及和谐社会的构建。
诉求人
胡春建
2015.9.8
手机13873614162
为何会同不过呢?当初你进来的时候不能正规程序进的吗?
2016-09-10 17:1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