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经济困难,无钱买房,好不容易申请到一套公租房,欢喜之后接下来的事让人烦心和担忧。首先,房间里灶台和洗漱台都没安装,地板也没贴,我们作为租房户,难道还要全装修?其它的公租房都有这些配套设施。再就是质量太差,据多数租户反映,有的房间墙壁都没粉刷,有的房间水管烂的,有的房间电路坏的,有的开关坏的,有的房间门坏的,有的门打不开,更可怕的是,电梯是坏的,有个电梯前几天从三楼直接掉下来到一楼,人都吓死了,现在大家都不敢坐电梯。这么多的质量问题不知道是怎么通过验收的,是我们政府有关人员监管失职,还是承建商太黑心?请政府追查此事,多关心我们贫困群体的疾苦。
尊敬的网友:
您好!针对您提出的疑问,答复如下:湖塘路廉租房一期于2012年开始设计,2013年动工,2015年底主体全部完工。由于当时廉租房设计的标准比较低,加之设计深度不够,许多配套设施未进行设计。虽然后面出了变更设计方案,增加了铝合金门窗及厨房、卫生间、阳台的瓷砖等,但仍有部分配套设施不到位。另外由于项目施工周期长、施工管理不到位,导致房屋装修存在部分质量问题。2018年2月份湖塘路廉租房分配后,租户针对房屋质量问题不断上访,为此我公司做了大量工作并安排原施工方整改,区委、区政府也安排了领导及工作组进行了多次接访和解释。
3月24日接到省委第六巡视组批转来王友元等人反映冷水滩区湖塘路廉租房问题信访件,对此问题我公司高度重视,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对存在的问题安排了施工单位整改落实,并多次组织人员及信访人、原施工方对整改情况召开会议研究,督促整改进度完善施工方案。
信访人主要反映冷水滩区湖塘路廉租房的配套设施不完善,房屋质量差,毛坯房未装修,无各种生活设施,房屋漏水等问题,不能直接入住。
一、信访情况及处理过程
2017年12月30日区住保办对湖塘路廉租房一期412户进行了摇号分配,我公司通过与工程承包方多次沟通、协调,于2018年元月31日交付钥匙。为了尽可能的满足租户的入住条件,我们积极与供水、供电部门协调,加班加点、组织专门人员于春节前落实了每户的供水、供电,启用了电梯,缴纳了租户用电开户费(每户980元),安装了电表,经区政府领导同意,按照财政评审的意见,对于厨房的灶台进行了资金补贴(每户1760元)由租户自己购建,补贴资金在春节前已到位,基本达到了入住条件。2018年2月22日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廉租房租户集体到区政府上访反映租房装修质量等问题,我公司主要负责人接待了租户代表。2月26日上午租户集体到区信访局上访,区委常委、武装部政委李晓勇同志组织了信访局、指挥部、区经建投等负责人接待了租户们,承若3月份落实对问题房屋进行进一步整改。随后我公司多次召集施工单位和租户代表协商整改方案,从3月1日起安排专人以及施工单位和租户代表对每套房屋进行了勘验,并做了详细记录,要求施工方按照设计要求对照问题限期整改到位。目前已经落实整改到位的有:1、所有用户已通水、通电;2、公共照明全部安装完毕;3、屋顶漏水问题已解决;4、室内存在问题的铝合金门窗及门锁已修复;5、电梯已调试完毕,正常运行。
由于湖塘路廉租房于2012年按照廉租房的要求进行的设计,当时的设计标准比较低,厨房灶台、地面瓷砖、厕所水箱、洗漱盆等配套设施没有进行设计。租户对此意见很大,不断组织到区里、市里上访。由于施工方的整改方案租户不同意,从而导致卫生间漏水、水泥地面开裂及烧浆、内墙面988开裂及落灰等问题尚未整改到位,影响了整改进度。
2018年3月19日上午租户组织到市政府信访部门上访,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艾祥柏同志来市信访局接待了租户,并承若一个星期内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协商解决租户反映的主要问题。3月26日上午艾祥柏同志组织发改、住建、审计、财政、监察、区经建投等负责人在政法委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形成了会议记要,待报送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后下发。
2018年4月4日下午廉租房租户来区信访局上访,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艾祥柏同志组织住建、政法委、指挥部、区经建投等负责人一起接待了租户代表。各部门认真听取了租户代表反映的房屋问题,艾祥柏同志现场做出以下具体安排:1、会议纪要由于要送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争取在最近一期常务会审定发出;2、由区经建投公司清明节后马上组织原施工方根据现有的房屋问题做出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并确保落实整改维修资金;3、专题会议记要出来后,施工队伍马上进场;4、每天安排区经建投、住建、指挥部各派一人现场督促施工进度与质量。
2018年4月8日我公司召集施工方负责人现场落实整改施工方案。4月10日上午由区政府副区长彭勇同志组织政法委、指挥部、区经建投等负责人、原施工单位负责人、租户代表等人在廉租房现场具体落实整改方案,并明确了整改的时间要求、质量要求、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等。
二、处理意见
根据专题会议精神,具体处理意见如下:
1、关于租户反映房屋配套设施要与紫霞路公租房一致的问题。会议认为,由于湖塘路廉租房一期按原来的设计标准,租户签合同时已知室内配套设施,不应再增加室内设施和装修。至于一些合理化的要求,如灶台、水电开户、安装卫生间冲水阀、水龙头,可由区经建投出资落实;
关于租户反映房屋质量的问题。会议认为,廉租房建设的质量应由原承建方负责。作为承建方,必须要按合同施工,确保符合国家住房建设质量标准,三个月内必须将住户反映的卫生间防漏、地面和墙面的问题整改到位。保证每户通水通电;门窗不破损能开能关;漏水的卫生间补漏后保证一年内不漏;烧浆的水泥地面整改后保证一年内不起砂、不空鼓;内墙面998脱落严重的墙体必须铲除后修补平整。
2、区经建投公司负责在专题会议纪要批示下来后马上落实整改资金。整改具体由区经建投公司督促,若原承建方不按要求整改,应不予验收,停止拨付工程款;
3、关于租户反映的小区物业管理费、水费收费标准要与紫霞路公租房一致的问题。会议认为,同为廉租房住户,物管费、水费收取标准应一致,费用不足部分由区财政承担;
4、关于延期交纳租金的问题。会议认为,廉租房租户在整改期间的房屋租金可以免交,但在承建方整改到位交付入住后,租户必须按时交付租金。
冷水滩区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2日
2018-03-05 13:20: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