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是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治河村的村民,这段时间我们村准备修防洪大堤,因为我们村里都是老人,没有什么年轻人,村里的干部都是连哄带骗的要老人把补偿条款签字了,我看了上面写的是2008年的补偿标准,而且还写了村委要提留25%补偿款,请问一个村委有权利提留补偿款吗?我们村干部都是很贪的,这些年不知道贪了多少钱,国家修路拨款被贪了,还说国家没有拨款,村长可以修一栋300万的别墅,请问这些钱从哪里来?希望百姓红网还我们一个公道。谢谢!
不知道问题是否能得到满意的答案,农田属一类,怎么说也有个4w多以上,
国家上有政策,当官下有对策,受影响滴只有老百姓,有些东西讲证据,我们拿不出来,也没有用,希望有包公在世才好......一份文件不清不楚就从上到下蒙混过关了,到时钱就到了本不该属于的主人手上了,这样的事本来就应该让外出打工的人回来,统一解决,为什么去游说一些留守不不懂信息年代的老人签字......
关于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治河渡镇治河村,农田补偿款提留的所有评论,都可以忽略。谢谢大家!
请忽略此贴,只希望领导能带好头,给老百姓一个明朗的天空,关于征收事件,还希望能公开透明......
尊敬的网友:
你好!下面就你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该项工程的基本情况。
该工程全称是钱粮湖垸治河渡安全建设一期工程,属于洞庭湖蓄洪垸安全建设的一部分,在我县还包括团州、注滋口、插旗、幸福等四个乡镇。这是国家的一项战略工程,也是一项重点水利工程。该工程的实施,对提高治河渡的防洪标准,保护垸内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工程的实施范围为我镇的治河村和黄蓬村。施工时间从2015年11月初开始征地拆迁,到2017年11月底完成检查验收,历时两年时间。目前,已经启动正处于移民征地拆迁阶段。
二、 关于征地补偿标准。
我镇执行的征地补偿标准是严格按照县安全区建设指挥部规定的政策执行的,也是严格按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和国家发改委审定批准的《初步设计报告》确定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的。治河村、黄蓬村两个村在全县土地地级划类中属于ⅲ类,这个标准也高于湖南省最新的征地补偿标准。
每亩38400元征地补偿标准分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偿两部分。其中,土地补偿按照以每亩年收入1200元为标准,以20倍进行测算,计24000元/亩。安置补偿为14400元/亩。
青苗补偿为每亩1200元,地面附着物有青苗的不计算,藕塘、渔场计算青苗。
三、关于补偿款提留的问题。
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不属于私有。根据湘政办发[2008]15号《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分配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对征地农户不予调田、调亩的,征地补偿和青苗补偿直接发放到被征地农户,集体只能从土地补偿中提留不超过25%。对被征地农户实行调田调亩的,在调剂土地的组级范围内,所有组内成员共同参与征地补偿费的分配,青苗补偿全部属于被征地农户,集体提留不超过土地补偿的25%。因此实际补偿款为38400-24000*25%=32400元/亩。有青苗的全部发放给农户,没有的不予发放。
尊敬的网友,这次征地拆迁所涉及的农户,因为该项工程的启动,导致原有的正常生产生活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对各位农户所承受的不便和作出的牺牲,我们表示真诚的歉意和感谢。在拆迁补偿中我们对搬迁和过渡期间的生活安排单独给予了考虑。在本次移民征地拆迁中,我镇一定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执行上级政策不走样。如有疑问,可以到镇政府进行咨询,也可向县水利部门进行咨询。
谢谢网友对我镇工作的关心!
治河渡镇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6日
尊敬的网友:
你好!下面就你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该项工程的基本情况。
该工程全称是钱粮湖垸治河渡安全建设一期工程,属于洞庭湖蓄洪垸安全建设的一部分,在我县还包括团州、注滋口、插旗、幸福等四个乡镇。这是国家的一项战略工程,也是一项重点水利工程。该工程的实施,对提高治河渡的防洪标准,保护垸内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工程的实施范围为我镇的治河村和黄蓬村。施工时间从2015年11月初开始征地拆迁,到2017年11月底完成检查验收,历时两年时间。目前,已经启动正处于移民征地拆迁阶段。
二、 关于征地补偿标准。
我镇执行的征地补偿标准是严格按照县安全区建设指挥部规定的政策执行的,也是严格按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和国家发改委审定批准的《初步设计报告》确定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的。治河村、黄蓬村两个村在全县土地地级划类中属于ⅲ类,这个标准也高于湖南省最新的征地补偿标准。
每亩38400元征地补偿标准分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偿两部分。其中,土地补偿按照以每亩年收入1200元为标准,以20倍进行测算,计24000元/亩。安置补偿为14400元/亩。
青苗补偿为每亩1200元,地面附着物没有青苗的不计算,藕塘、鱼塘计算青苗。
三、关于补偿款提留的问题。
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不属于私有。根据湘政办发[2008]15号《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分配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对征地农户不予调田、调亩的,征地补偿和青苗补偿直接发放到被征地农户,集体只能从土地补偿中提留不超过25%。对被征地农户实行调田调亩的,在调剂土地的组级范围内,所有组内成员共同参与征地补偿费的分配,青苗补偿全部属于被征地农户,集体提留不超过土地补偿的25%。因此实际补偿款为38400-24000*25%=32400元/亩。有青苗的全部发放给农户,没有的不予发放。
尊敬的网友,这次征地拆迁所涉及的农户,因为该项工程的启动,导致原有的正常生产生活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对各位农户所承受的不便和作出的牺牲,我们表示真诚的歉意和感谢。在拆迁补偿中我们对搬迁和过渡期间的生活安排单独给予了考虑。在本次移民征地拆迁中,我镇一定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执行上级政策不走样。如有疑问,可以到镇政府进行咨询,也可向县水利部门进行咨询。
谢谢网友对我镇工作的关心!
治河渡镇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6日
咨询过律师我们的农田属于一类,45000一亩收,就算是三类,三类的证明是否一起配上,合同写明是按三类征收吗,好一个不清不楚,征收时是否有带县市文件资料,合同能否找个水平稍高一点的领导来写了?合同是带法律效应,漏洞多多,以后好钻文字控
这个问题,已经解决,治河渡政府给我答复还算满意,非常谢谢政府对治河村拆迁工作的重视,我之所以发这个文章,最主要是村里没有贴出一份正式的通知,以至于引起一些不必要的误会,所以问题已解决。非常感谢政府。
2015-11-06 10: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