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友谊村的村民,或许我代表的不是我一个人的疑问,我生长在友谊村,我们村委的土地,就是公家的土地,土地的产值应该是属于我们村的所有居民吧,可是现在居然是属于我们村上的某一个村民所有!
高桥友谊汽配市场,长沙人都知道吧,生产值每年应该还算高吧,这是我们村的公共资产,可是后来被我们村委把高桥友谊汽配市场用来偿还个人账款。以至于现在高桥友谊汽配市场的所有权归我们村上的某个人所有了!我想问问这个问题!公共资产可以用来还债么?所以我们村委过年发放压岁钱也是根据年产值来的吧,150元每人,隔壁村8000元每人!这是区别啊~~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区政府高度重视,街道纪检相关人员汇同友谊社区筹委会相关领导和人员,正在积极调查核实相关情况。根据信函所述和前期调查情况来看,信函所反映的问题,涉及到友谊社区筹委会前任班子,而现任班子刚接手,要全面调查清查还需要一定时间。工委、办事处将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将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了解清楚,在一定的时限和一定的时机给相关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答复。
雨花区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