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邵东县人民检察院:
我早于2016年6月和7月,2017年3月和4月,连续两年多次亲自呈交了强烈要求撤销邵东县公安局不予立案的通知书,可是直到今天县检察院没有给我一个字的答复,有鉴于此,今天我再次强烈恳求撤销2016年6月18日《邵东县公安局不予立案通知书》,2016年6月23日《邵东县公安局刑事复议决定书》和2016年7月25日《邵阳市公安局不予立案复核决定书》,强烈恳求依纪追究对2.17事案负有重大责任的邵东县原公安局长朱甲云等数位公安民警的相关责任,对2.17事案的打人凶手保外就医罪犯陈智斌绳之以法,依法赔偿我的伤残费、医疗费等一切该赔偿的费用,拜托邵东县人民检察院给我答复为谢。
我是申服民,现年68岁,系邵东县火厂坪镇联校户口。
2015年8月30日被执行人陈智武,借我女儿17万人民币。女儿委托我先后六次依据催款,然而陈智武均以种种花言巧语赖帐不予还款。他的哥哥(保外就医罪犯)陈智斌悍然于2016年2月17日上午11时许,在其家门囗坪地上,打断我四根肋骨,造成二级轻伤十级伤残,花销医费14645.42元。现将我六次讨债不还,反遭骂打的情况简述如下:
第1次2015年11月7日,陈智武写了欠申海霞17万元的欠条,承诺2016年11月14日还款10万元,其余7万元于2016年6月30日还清。第2次2015年11月24日,陈智武说:“我是借钱,有借有还,我没说不还,我想办法弄到钱就还。"第3次2015年12月24日,陈智武骂我:“叫化子来讨钱,我不认你这个老东西,我没钱还,给我滚出去!”保外就医罪犯陈智斌骂我:“你这个老东西,以后再到我家来讨钱,我就要打死你!"边骂边抡起一根木棒来打我,被一个人拦住,才免受伤。
第4次2016年12月27日,陈智武对逆水村治调主任现任村支书曾喜文说:在2016年春节前还申海霞5万,其余12万在2016年6月30日前还清。
第5次2016年2月4日,陈智武对曾喜文、我和海霞的母亲闵先娣说:“没有弄到钱,春节后还款5万,要申海霞过春节后到我家来拿钱。"
第6次:2016年2月17曰,我向债务人陈智武讨债,陈智武不仅不还分文,我反被他之兄保外就医人员陈智斌打断4根肋骨,造成轻伤二级伤残十级,(见昭阳司法鉴定书、打伤照片和医院证明等)。这就是讨钱不还反遭毒打成残的2.17事案。
更为让人难以置信的是:2016年2月17日上午,事案没有发生之前,为防止陈智斌行凶打人,经逆水村委陈再田支书(电话:15688225086)同意,我们报警求助。然而来到现场的仨民警,事发前不警惕不防范,事发时不制止不取证,事发后懒作为乱作为。
一是事发前不警惕不防范
事发前我明确告诉尹慧、赵柏林三位民警,陈智斌是个保外就医罪犯,是该村的地痞,横行霸道,曾经打过很多人;2015年12月24日我来讨账,阵智斌拿起木捧要打我,并说以后再来讨钱就要打死我,为防止他行凶打人,陈再田村支书同意并支持我向火厂坪派出所报警求助,以防患于未然。然而,仨民警麻木不仁,不阻止不支持也不跟着我们依法讨债,不警惕不防范可能有事发生。
二是事发时不制止不取证
我去讨钱,保外就医罪犯陈智斌把我打倒在他家门口坪地,肋骨被打断数根,脸上鲜血淋漓,我爱人闵先娣1557391****连忙跑到坐在陈再生村支书家里求助三个民警,然而派出所副所长尹慧1397596****,民警赵柏林1507392****等仨民警置之不理,若无其事,硬是我爱人闵先娣将仨民警半推半拉,仨民警才慢吞吞走到事发现场的。此时,陈智斌早已逃之夭夭,陈智斌的娘还在扬起锄头要挖我,仨民警亲眼看见了,却睁只眼闭只眼,不动用执法记录仪记录现场实况,不记录打人证据,不抢回凶器锄头保留物证,不抓用锄头来挖我的人,不去追捕打人凶手保外就医罪犯陈智斌,不将现场人员记录在案,不做好现场保护、勘查、调查访问工作,不掌握事发现场第一手资料。我肋骨被陈智斌打断数根,痛得生不如死,我女儿申海霞强烈恳求仨民警及时将打人凶手陈智斌抓到派出所接受处理,民警赵柏林却说:”我们不来你们没出事没打人,我们来了你们就出事就打人了,祸是你们自已惹出来的!派出所又不是你开的,难道你想抓人就抓人吗?“
三是事发后懒作为乱作为
2016年2月17日事发后第八天的2月24日上午火厂坪派出所那天出警的赵柏林和一个协警,才来到邵阳市中心医院,当时我正在外七505室8号床打点滴,给我吊盐水的是护士王姣18273946482,我身上仍然绑着夹板,身不由己。那位负责给我作笔录的协警作了笔录后,他没有念给我听,没有要我看笔录,当时我的老花眼镜掉下一块没有戴老花眼镜,我一边吊盐水,一边照那位协警所说的写,并签上我的姓名按上我的手印。直到2016年3月24日我亲自走到火厂坪派出所要求重新作笔录,宣布2月24日在邵阳市中心医院外七505室8号床我打点滴时那位协警所作的笔录没有法律效力,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不可容忍的是,火厂坪派出所副所长尹慧,民警赵柏林等仨民警,竟然将本来不在事发现场的陈爱明和陈小成(保外就医人员的亲信)所谓“肋骨是自己摔断"的伪证作为依据,庇护保外就医罪犯陈智斌刑事犯罪,不予立案,不绳之以法,人为地造成了冤假错案。2016年6月17日下午陈小成的姐姐用18681126439手机先后两次打电话告诉我,她和弟弟陈小成2月17日在火厂坪街上开米粉店不在家,陈小成并不知道2月17日上午现场打人的真实情况,陈小成怎么现场作证呢?2016年6月18日中午12:11,陈小成用15581528978手机发给短信如下:“我只是说了我看一个老人在地上爬起,脸上流着血,到底是人打的还是摔的,我说我当时没看到,你也知道我当时不在。是你们吵了之后我才过来的,而且是隔着塘。”其实,陈智斌的两个亲信陈小成和陈爱明2月17日上午11点许,根本不在事发现场,用不在现场的陈小成、陈爱明作伪证,这种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的火厂坪派出所的尹慧、赵柏林等仨民警,邵东县公安局怎么不依纪追究责任呢?
针对火厂坪派出所尹慧、赵柏林等仨民警这种懒作为乱作为,制造冤假错案的严重错误,2016年5月9日上午,我亲自找到原邵东县公安局长朱甲云,强烈恳求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立案处理打人凶手保外就医罪犯陈智斌,依纪追究2.17事实案中玩忽职守不持正义涉嫌违法的火厂坪派出所尹慧、赵柏林等三民警,然而朱甲云仍然不立案处理,反而将错就错,于2016年6月18日下达了《邵东县公安局不予立案的通知书》。于是我立马向朱甲云强烈恳求撤销6月18日《邵东县公安局不予立案通知书》,朱甲云一不做二不休,于2016年6月23日下达了《邵东县公安局刑事复议决定书》。我六次讨债不还,反被凶手打断四根肋骨,还说是我自己摔断的,不赔我一分钱伤残费医疗费,凶手没有被拘留一天,我真比窦娥还要寃枉啊!于是,2016年6月25日我含着悲伤的泪水,奔波邵阳市,分别向市公安局长等领导递交《冤!冤!冤!假!假!错!错!》的申诉报告,强烈要求撤销《邵东县公安局不予立案通知书》和《邵东县公安局刑事复议决定书》,还我公道,还我合法权益。然而,邵阳市公安局,于2016年7月25日下达了《邵阳市公安局不予立案复核决定书》。此时此刻的我,才体味到什么叫“上天天无路,入地地无门”,什么是"叫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杜鹃夜半犹啼血,不信东风唤不回!从2016年2月17日至2018年4月27日,我已呼唤800个日日夜夜了,我虔诚地向领导汇报:
原邵东县公安局长朱甲云等公安干警对2.17的冤假错案事案,负有重大责任,详见《我被保外就医罪犯打成二级轻伤,邵东县公安局至今未做任何处理,朱甲云难脱干系》投诉报告。然而,从2016年2月17日至2018年4月27日事发800天,执法部门至今对2.17事案负有重大责任的朱甲云等公安民警没有依纪追究任何责任,邵东县公安局至今对打我成二级轻伤的保外就医人员陈智斌没有依法做出任何处理,没有责成打人凶手陈智斌依法赔偿我的伤残费和医疗费等一切该赔偿的费,没有依法给我讨还一丝公道,我心身遭受常人难以忍受的痛苦和摧残。“借钱还钱,杀人偿命,骂人缺德,打人犯罪“,这条自古以来天经地义的法则在哪?正义在哪?公平在哪?公道在哪?“王法"在哪?有鉴于此,我强烈恳求
一、强烈恳求撤销2016年6月18日《邵东县公安局不予立案的通书》、2016年6月23日《邵东县公安局刑事复议决定书》和2016年7月23日《邵阳市公安局不予立案复核决定书》。
二、坚决依纪追究邵东县公安局朱甲云等公安民警渎职违法、造成冤假错案的相关责任。
三、对2.17事案的打人凶手保外就医人员陈智斌绳之以法。
四、依法赔偿我的伤残费,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车旅费,司法鉴定费,精神损失费,和一切依法该赔偿的经济损失费用。
2018年4月24日申冤人申服民1378916****
2016年6月底,我院收到申服民关于申请对其被陈智斌伤害致轻伤一案立案监督的材料后,我院立即从邵东县公安局调取案卷材料,审查案卷,并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进行了审查。在审查中发现:2016年6月18日邵东县公安局对该案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申服民向邵东县公安局提请立案复议,同年6月23日邵东县公安局行政复议决定维持不予立案决定。后申服民向邵阳市公安局提请立案复核,邵阳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安排专人到案发现场对案件进行复核。2016年7月25日,邵阳市公安局行政复核决定维持不予立案决定。经本院研究认为:办案单位邵东县公安局对该案取证及时、合法、全面,邵东县公安局的不立案理由成立,故同意邵东县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
2017年1月4日邵东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刘辉和纪检组长谢军安召集政法执法监督室、县公安局、县检察院有关同志召开党内联合办公会议,就申服民信访一案的处理意见进行了专题研究,与会人员在目前案情的基础上进行了综合分析后认为:从保外就医者还能行凶打人就知就理,官官相护,我处桃江公安局更为恶劣,对杀人放火不但不立案,连不予立案决定书都不给,让你告状无门,什么世道,
申服民,最主要是市支队那次复议,
公检法可以钻法律空子。也是醉了
从上面可以看出来,事情经过。事先申老是讲情讲理的,知书达理的,六次讨账,对方每次忽悠,一次都没有承诺实现。所以最后一次过去,通知民警过来,为防患于未然。可是民警你能不能不要穿着警服说钻空子的话,你就当做自己不是民警,当做自己就是一个人。该不该劝解,劝退。不让矛盾激化。 你们看没有打架就走了。不到十分钟,申老受伤了……这个你们可以证明,事先申老是不是正常人。发生被打,你们也看到申老血肉模糊,疼痛难忍,你们再次穿上警服说钻空子的话。你们没有责任送老人去医院,开警车走了。也没有带走对方,因为对方是吃白粉的,你们早就有所来往了,太熟悉了吧。脱掉警服,这种警察不配国家养他们!基本的人性良心都没有了!!基本的尊老爱幼品德都没有了!!!不配穿警服!!!! 申老受伤,尽管看似没有直接证据,可是证人实际就是民警,证据掌握在他们手里。周边邻居个个心知肚明,有很多看到申老被打,可是怕吃白粉的报复。不敢出来作证。派出所理应各家各户调查,决对有人会说。 如果派出所某某在职人员父亲受伤,你难道不能破案?难道医疗费不应该要回?
2018-04-24 05:26: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