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在龙山县华塘街道办事处唯一居委会三组非法购买了一宗宅基地,其面积是251.4平方米;于2012年非法修建了一栋房屋,占地面积为122.9平方米;于2015年11月30日接受了龙山县人民政府“两违”办公室的处罚,缴纳了罚金56423.72元,并且缴纳了农村居民建设耕地占用税2765.4元;然而,我交纳了251.4平方米农村居民建房的罚金,但我只修建了122.9平方米的一栋房屋,还剩下128.5平方米的空地,我接受处罚后,开始修建,现已建了一层,龙山县人民政府“两违”办下达了停工通知,认定我是违法修建,老百姓向政府交纳了血汗钱,而政府又不给予认可,依法治国,到底“法”怎么理解?还百姓一个公道!
非法买卖土地,政府的行政处罚就是非法的,老百姓又怎么能够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你接受了处罚,并不代表你修建的房屋就合法化了,罚款是对你违法行为的处罚。
知道自已违法,还知法犯法。有钱就是任性,呵呵呵!.
不懂法,不要脸。
接收处罚就可以修了?法盲!如果你打人了,对你进行处罚,是不是你就可以任意打人了?无语了
1、2、3、4楼楼主信口雌黄,陶必凤身为一个弱女子,受相关行政部门的强迫,向相关行政部门交纳了处罚金,明确了罚金的用途,可以修建251.4平方米的建房宅基地。这就是合法化了。根据2014年龙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城镇土地建房审批的相关规定,国家土地政策确实接收处罚之后就可以合法了。跟超生一样,交了罚款就有了合法手续。要不然你把超生的孩子杀了?
2016-03-14 18:55: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