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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人社局是否乱收费?

2018-8-2 16:29:42发布64次查看
多年以来,汝城县人社局就是各企事业单位的老大,每个人的工调普资要加几十元,评职称要交几百元,每年的继续教育就发张试卷填写后上交到人社局又要八十元......难道这人社局是自负盈亏的团体?他们的工资不是国家统一发放?做以上工作不是他们的本职工作,所以要额外交费吗?按全县近万在岗在编人员计,这些额外收取的费用,每一笔都是几十万,这钱都到哪里去了呢?
不用回复,返回到汝城县的回复都将是借口,都找得出理由,我只想知道,全国其他地方是否这样,如果是,就没办法了。
工资普调20,晋级20,津贴20,乡镇补助20,工资晋级审核20,调级20,这就是我今年交的汝城人社局“为人民服务”费。
  一、关于收取调资工本费: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结合周边县市区多年以来的做法,经县政府批示和县财政局的同意,2012年汝城县物价局的汝价函[2012]5号文件,物价部门同意了我局工资调资时,每人每次收取工本费20元(其它县市区收取20、30、40元不等,我县只收取了最低20元的工本费),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2015年6月,我局相关领导提议:将在下次调整工资时,取消调资工本费。
二、关于职称评审收费:职称评审工作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的必要工作,职称评审工作工作量大,需请一定数量的评委进行评审。职称评审收费是依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湘价费[2003]74号)文件精神执行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由每人240元调整为420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由每人125元调整为230元,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由每人38元调整为125元。
三、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费用:根据人事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人部〔2007〕96号)文件精神,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以及郴州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郴人社函〔2012〕93号、〔2013〕66号、〔2014〕45号)文件精神,县人社局几年来才举办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培训收费每人80元,均以取得县物价局、县纠风办、组织部干教领导小组批准,并取得了县财政局的汝城县短期培训收费许可(2012年9号、2013年度8号、2014年度6号)。培训费用于支付书籍、资料、教师讲课酬金、教室、设备租金等一系列费用(培训一般委托县委党校或者教师进修学校予以培训)。此收费本着“不得赢利”原则,培训结束后尚需将培训结算情况报县物价局备案。
汝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14日
2015-10-13 08: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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