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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天井乡政府的主管领导为官不为、不能依法行政

2018-8-2 13:55:25发布141次查看
汨罗市天井乡政府的主管领导为官不为、不能依法行政
村民要土地、村民要饭吃!
汨罗市天井乡天岭村七组,从1978年以来,农村人口从60多人增加到现在102人。 “家庭生产承包责任制”至今,38年没有重新调整田、土、山。
至使我组40位村民没有田、土、山、菜地,多户人家没有宅基基。其中:
1)康卫国一大户,11人,30年来,7人没田,9人没山、菜地。
2)康爱良一户,5人,20年来,4人无田、土、山、菜地。
3)康伟一户,4人, 18年来,3人无田、土、山、菜地,一家人没有宅基地。
4)康爱国一户,4人, 25年来, 2人无田,3人无山、菜地。等等。
多年来,全组村民力举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用口头和书面形式,多次向组、村,天井乡钟书记、国土所,汨罗市信访局、经管局反应情况、请求解决、无果。
2015年7月13日,汨罗市政法委李书记知悉信访后,亲自批示二次:“请乡政府依法处理”;“请乡政府再次重视,组织力量处理”。至今无果。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第二款;“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54条:“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国土法》第62条;“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岳政办发(2014)26号”; 2011年11月10日“汨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汨罗市村(居)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因此,根据公安部门颁发的户口薄,农村村民应当一户分配一宅基地。
“农村土地定权发证”的政策正在落实,当地政府对没有土地、宅基地的村民置之不理。难道新政就不惠及本组40位没有土地、宅基地的村民?
为什么汨罗市、天井乡政府的主管领导为官不为,法律法规形同虚设,不能依法行政?
请求汨罗市委政府的领导督促、解决落实以下两个问题:
1、天岭七组康伟一户人无宅基地。
2、天岭七组近40人无田、土、山,菜地。
2016年1月5日
为官不为,是部分政府官员工作上不作为、不负责的一种现象,为官不为本身就是“四风”的体现,是享乐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集中表现,一些人以“为官不易”作为“为官不为”的借口,严重损害了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2015年3月5日,中央提出对这种现象要公开曝光、坚决追究责任。
队上土地是集体所有的,人人有份的。
《家庭生产承包责任制》是人均分配。
《承包法》可以让少部份人合法有偿承包,承包金额全队人人均分红利;也可以全队人均承包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不是让一个集体的土地让一部份人非法无偿独霸70年,一部份人成为黑户口、饿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04年8月28日2004年8月28日敬转红网达至相关单位正在调查处理,为盼
不胜感谢!
敬请红网转达至相关单位调查处理,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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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4 20: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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