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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翻江镇古塘4组村民家中深夜遭打砸,请公安部门严查

2018-8-2 9:29:48发布84次查看
王法在哪里!
  尊敬的领导:
我是湘乡市翻江镇古塘4组村民李锡金,1955年12月生人,现年61岁,属于留守老人,儿子远在深圳打工,留守我和妻子两人在老家务农,原本安静祥和的生活被黑社会团伙入室打砸抢事件破坏,事情发生于2015年5月14日晚上我家遭到黑社会团伙不良青年入室袭击,当时只听到屋顶乱响一片,妻子惊吓快跑躲避至二楼,原来是李科手持斧头和王晋,王文魁,李建国,贺林等人对屋顶,大门,以及门窗等一顿乱砸,我听到妻子惊叫和响声就去开门看个究竟,顿时一伙人对我一顿毒打,眼睛,头部等深受重伤,当时已经倒地不起,昏迷数分钟!
妻子在二楼听到一楼无声响,才敢下至一楼,走出大门,发现是王文槐,并叫住他:你不要走,我认识你。随后妻返回卧室,发现衣柜被翻乱,17000元左右现金不见。立刻当场喊醒李科,你到时候不要不承认没有喊黑社会啊!李科手持斧头猛砸地板,且高声扬言“喊了黑社会,就是要这样搞”,后妻子选择报警到镇上派出所,一个多小时后,警车才到,派出所对我家被破坏的财物等进行拍照,以及对我和妻子针对案件过程进行简单询问,之后鉴于我伤情情况派出所与120联系安排我进了医院,但是对凶手李科等(李科等人当时还在李科家里,作案时李科手持斧头)并没有当场抓获,而且也没有做任何口供,警车离开几分钟的时间,作案车辆(王晋所开车辆湘a669qz)紧跟其后离开,涉案车辆来的时候,乡邻有看见,案件发生几天也没有什么动静,(在此期间,派出所工作人员态度恶劣,语言粗鲁)我受害人无法忍受,李科放话称派出所有亲戚,随便怎么搞!
迫于无奈我家属上访至湘乡公安局,到5月18日左右,李科才抓获,仅作行政拘留处分(请问此类团伙深夜打砸抢行为是行政案件吗?),党纪处分也不公平,对聚众黑社会不良青年者王晋,我们多次提供线索,派出所也是时时马脚不断,一个平民百姓随随便便在大白天都可以遇到数次的人,举报一次抓捕不成功,再举报一次又抓捕不成功,我想问是人难抓?还是压根就没有去抓,还是有所谓的亲戚在作祟呢?且王文魁(外号细牛伢几)作案时我妻子当场就认出来,并且叫住他“细牛伢几,你不要跑,我认得你”此人5月15日早晨外出至今未抓获,而派出所给的答复是,“你们可以提供线索啊,我们会去抓人的”,又是为何一次次抓捕不成功呢?
另5月14日案件参与者贺林与5月20日因为另外一件案子被昆仑桥派出所和望春门派出所抓获,贺林肯定知道案件所有参与者,(但是派出所答复是李科,贺林都不讲哪些人参与了,他们就不深挖处理,左右不见什么行动,对于组织策划者李建国,受害人举报其有参与砸屋,派出所也是说,没有证据,没有目击者,半夜时分作案,哪里来的目击者呢,对于证据一词,本地村长等人有当面劝阻过,李建国放话今晚(2015年5月14日)10点前不给答复就要把我家房子砸了,这过程中村长等人还有良言劝阻过,说这个事情做不得啊。至今,李建国违法犯罪者仍然逍遥法外),现在砸屋参与者也仍然逍遥法外,派出所的答复总是没有证据,难道证据要受害方去寻找吗?另外对于物价鉴定结果,也是与实际恢复原状所做费用相差很远,受害者要求湖南省价格认证中心重新鉴定的要求被驳回,同时在该案件审查过程中,很多事宜,派出所都是要求受害者亲历亲为,比方说,对于王晋和李科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于物价鉴定结论书,派出所都是要求受害方自己去接的,对于物价鉴定的委托书,也是受害方自己去送,请问国法何在,我地生活何时安宁。 难道这种团伙深夜案件是行政案件吗?
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跑到你家去翻箱倒柜的呢?
全国都这样,地痞流氓都有后台,除非你家后台更硬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真是应了这句话。你老婆是村里出名了恶妇,谁不知道?活该。
呵呵!我听到的可是另外的版本,你家千方百计霸占人家鱼塘,无故挑起事端,再说你老婆刘桃青在当地是很出名的恶妇,派出所有案底呢!偷车贼!搞得地方不得安宁!哪有脸出来见人啊???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情况,我所民警在接警后便积极展开调查并及时受案,将参与寻衅滋事的李某、王某、贺某(另案处理)先后抓获并依法处理,处理结果也及时送达至受害人及家属。如您还有何疑问和诉求,请您及时向我局纪监部门(联系电话:0731-56768010)反应。
感谢网友对公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湘乡市公安局翻江派出所
2016-10-26 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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