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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马迹塘65岁老兵维权被打伤一年后无结果

2018-8-2 1:59:17发布36次查看
我是桃江县马迹塘镇九岗塅村(原新塘村)梅林组退伍军人廖良开,1952年9月出生,现年65周岁,妻子詹志英,62岁,1子1女均已成家,还有一位87岁的老母亲。
我1970年12月应征入伍,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军区服兵役,1977年3月光荣退伍,复原回家务农。在我的影响下,我儿子也当了12年兵,现已退伍,并安排了工作。
我们一家人一直生活在农村,经济比较困难,虽算不上小康之家,但家庭和睦,其乐融融,父子俩在部队的大熔炉锻炼过,同时受到了党的良好教育,有一段如此的光荣经历,再加上家庭成员一贯遵纪守法,自然是一个幸福祥和的家庭。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去年8月7日傍晚6时许,我家房屋前约40米处,一块从包产到户耕种了30多年的1.2分自留地里发现有人,我妻子詹志英就连忙冲了过去,原来是我约40岁的堂弟廖国南带领他两个儿子,以这宗地属于他家的为借口,在故意破坏我家种植的豌豆苗,妻子詹志英前去制止时,被廖国南恶狠狠地打了两个耳光,推倒在地,我紧跟妻子后面,也遭到穷凶极恶的廖国南用石头猛力敲打我头部,并将我推倒在地上晕倒过去,脸色乌青,不省人事,然后廖国南父子3人扬长而去。我妻子见状只有呼天喊地,吓得要死,急忙跑回家拿手机打120急救电话求助,不久县三医院的救护车将我接到医院进行救治,随后我妻子又打了110电话报了警,马迹塘派出所民警到医院向我妻子询问了有关情况。治疗期间,我因头痛脑胀,前后曾3次住院医治,最多的一次住了16天,花费医疗费5000余元,加上车费、伙食费等共计费用逾万元。廖国南趁我住院家里仅有一个87岁老人之时,将我地里的菜全部砍光。前些年,我两处菜地也多次遭到廖国南无理取闹的破坏。2016年12月14日,我伤情经益阳市桃花江司法鉴定所鉴定为轻微伤。
从去年我被廖国南打伤事件发生后至今整整一年,期间村委、镇司法办仅就土地纠纷一事进行过调解,但连同被打伤一事,一直没有结果。我就此事向马迹塘派出所报了案,该所民警接了案又出了警,我曾经若干次去求派出所解决,每次得到的答复都是:打人者廖国南不在家,案子不能结。因此,一拖就是一年,导致我拖着体弱多病的身躯东跑西奔,给我身心造成了严重的打击和影响,寝食难安,惶惶不可终日。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退伍军人有关条例之规定,恳请上级领导调查处理好我被廖国南打伤之案,使我一个退伍老兵的权益和权力,得到法律保护。

有请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出来走几步!
网民朋友:
您发表的“桃江马迹塘65岁老兵维权被打伤一年后无结果 ”帖文已收悉,回复如下:
收悉帖文后,我局迅速指派马迹塘派出所核实相关情况。经查,2016年8月7日18时许,马迹塘派出所值班民警接新塘村廖良开报警,称被同村的廖国南殴打。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到达现场时,双方当事人都已离开现场。
后民警经走访调查,查实案发时只有双方当事人廖良开、詹志英夫妇及廖国南、廖佳程、廖佳骏三父子。经益阳市桃花江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廖国南所受损伤为左额面部皮肤创裂、左上臂软组织挫伤,构成轻微伤;廖良开所受损伤为左面部软组织挫伤,左伤第6齿外伤性缺失,构成轻微伤。
在民警进行调查询问时,双方当事人均不承认自己造成对方伤势,现场又无旁证。马迹塘派出所遂会同村委、司法所组织双方就因土地纠纷引发的打架问题进行调解,双方没有达成协议。派出所欲组织双方再次调解时,当事人之一廖国南外出打工,一直未归。
目前,该案已受理行政案件,民警将根据调查结果做出处理。
桃江县公安局
2017年8月21日
2017-08-09 07: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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