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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建设造成安仁县新安村村民房屋、财产受损

2018-8-2 1:49:15发布30次查看
尊敬的县领导:
本人系永乐江镇新安村村民李志群,我家房屋自建起以来,从未遭受过水灾。自2010年工业园创办后,在我家前占良田修路,所有园区地盘升高,造成我家房屋地势低落,园区路排水口还高于我房屋70公分,一到下雨,水排不出,且园区排水口的水还倒灌到我家前坪,引起水浸家里。特别是2012年的那次特大洪灾,我家的所有生活用品,电器,车子都遭到严重损害(有照片为证)。茅厕里的污水全溢流出来,造成水井污染、环境污染,苦不堪言。更不幸的是,我那88岁的老爷爷被洪水浸泡在床上(当时洪水进家是晚上无人知道)导致我可怜的爷爷病倒,不到一个月时间就永离我们而去。现在一到下雨天,我心紧绷,无法安心。此种地势导致小雨小灾,大雨就大灾,无法安心居住。鉴于以上造成的损失和无法居住的实情,特向镇领导请示,要求工业园赔偿损失并安排地基给予搬迁。此致
礼!申请人:李志群
关于对安仁县永乐江镇新安村李志群所反映情况的回复
安仁工业集中区是2012年11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工业集中区。安仁工业集中区自批准设立以来,为安仁县的社会经济事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关于对安仁县永乐江镇新安村利古组村民李志群所反映的情况,我单位特做如下说明:
1、李志群目前所住的房屋坐落在老s316线与园区内的工业大道交汇处,位于老s316线下坡,工业大道路面高于其一楼地面。因此,遇到短时间强降雨的时候,因排水管道不能将雨水及时排出,会对李志群的房屋一楼有一部分淹浸。平时小到中雨排水较好,除房屋周边有部分积水外,没有淹浸其房屋室内。
2、2012年6月和2015年6月的两次特大暴雨致使李志群家一楼水浸受灾,我单位都派人到现场了解灾情,根据其实际损失积极赔偿了3000元,并签署了补偿协议。
3、为了彻底解决李志群的后顾之忧,我单位安排社会事务部相关工作人员与其协商拆迁安置事宜。因李志群对我单位为其安排的安置宅基地不满意而未达成拆迁协议。
目前此事正在积极协商解决之中。
安仁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2016年6月7日
2016-05-28 23: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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